突出四项重点 加强救灾监督
岷县、漳县“7·22”地震灾害发生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在深入一线带头救灾的同时,积极履行职责,突出四项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抗震救灾各项决策的部署落到实处。
一是监督检查各级干部履职尽责情况。7月22日地震发生的当天,市县纪委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干部必须做到“五要五确保”,即:要坚守工作岗位,确保抢险救灾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严格工作责任制,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自觉维护大局,确保政令畅通;要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各项防汛工作任务全面落实;要深入一线,确保指挥到位。岷县纪委于当晚派出3个督查组,深入部分重灾乡镇和村社,重点就全县各级干部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二是监督检查救灾物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岷县纪委在县救灾物资集中接收点派驻了3名驻点监督员,在所有受灾乡镇每个乡镇派驻1名驻点监督员,在县乡救灾物资接收发放点聘请社会监督员挂牌值守,对抢险救援资金物资筹集、采购、分配、拨付、发放、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在物资发放点设立了举报信箱,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充分发挥村民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作用,村纪检员、监督员积极配合村两委,开展救灾物资发放情况的监督,认真反馈群众提出的意见。
三是监督检查防灾减灾工作。岷县、漳县“7·22”地震灾害区域范围广,波及全市大部分县区和乡镇,并且涉及的地质结构复杂,两天来余震不断,防止山体滑坡等次生灾害成为当前抗震救灾的重大任务。市县纪委及时组织地震、国土、民政、水务等部门,通过查看资料、安全隐患点现场检查、走访农户等方式,对县乡村三级防灾减灾责任体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山体滑坡地质灾害隐患,及时协调相关部门现场勘验鉴定,为科学防灾减灾提供指导和依据,最大限度地减少次生灾害的发生。
四是监督检查灾情核实情况。按照“7·22”地震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市县纪委及时组成灾情核实监督核查组,会同有关部门和受灾乡镇,认真核查灾情,及时准确上报,为各级领导抢险救灾决策提供了比较准确的数字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