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四项措施” 全程监督物资发放
随着抗震救灾工作的不断深入,国家下拔和社会各界捐赠的救灾物资资金将陆续到位。为确保救灾物资及时有序的发放到群众手里,市县乡三级纪委对物资资金的接收发放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一是规范台帐。对接受捐赠物资按品名、性质、数量造册登记,分类储存,建立台账,并出具物资接收收据,做到手续完备、转账管理、专人负责、专户存储、账目清楚。二是严格登记。对捐赠的资金按单位、团体、个人分类造册登记,出具现金(转账)收据,做到账目清楚,当日接收的捐款当日及时存入民政救灾专户。三是四层审核。由民政局负责人、物资发放组负责人、物资发放人员、物资领取人员“四级并签”,落实各救灾点急需物资的发放。四是规定时限。物资接收、分发组每天上午11时和下午17时前,定时汇总当天的接收和发放情况,所有发放的物资必须当天送达,当日分发情况及时报送县“7.22”抗震抢险救灾指挥部。
截止7月24日下午6时,全市共接受社各界捐赠的方便面、矿泉水、床、棉被、棉衣、帐篷、药品、蜡烛等灾区急需物资,折合人民币4431万元,接受捐赠资金850.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