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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专项清理的通知
        日期:2013-10-11       分享+
市效能风暴协调推进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的通知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 (定办发〔2013〕101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专项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一)查清办公用房底数。根据办公用房管理政策规定,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对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
    (二)妥善处置存在问题。审核确认办公用房使用情况,按照中办发〔20l3〕17号文件要求,区别不同情况妥善处理超标、多占和违规出租(借)等问题。
    (三)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实行统一权属登记、统一标准核定、统一调配使用、统一审批租用,实现办公用房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二、清理范围、内容和标准
    (一)清理范围。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序列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级党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人民团体。各县区清理范围同上。
    (二)清理内容。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各类业务用房、培训中心和以 “中心”等名义兴建的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以及上述楼堂馆所占用、储备的相应土地;用于出租(借)及经营的房屋的收益情况。
    (三)核算标准。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标准核定。具体见清理统计软件操作说明。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市直专项清理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单位自查阶段(2013年10月10日—2013年12月10日)。各部门认真自查清理本部门、本单位办公用房及使用情况,使用统一的清理统计软件 (下载地址为:甘肃廉政网(http://gsjw.gov.cn/)下载中心,软件安装密码为gsbgyftj2013,请自行下载安装),于2013年11月30日前将本系统自查数据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办公用房平面图(复印件)、自查报告(含整改意见)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报市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办公用房清理办)。部门所属单位的统计报表、办公用房平面图及自查报告由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后上报。
    (二)核查确认阶段(2013年12月10日—2014年4月25日)。市办公用房清理办对市直部门单位上报资料进行逐一核查确认,对违规问题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形成清理核查报告。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4年4月26日—2014年6月25日)。对此次清理的办公用房实行用途管制。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办公用房清理办处理意见,对违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妥善处理,并将整改方案及整改情况报市办公用房清理办。
    (四)总结完善阶段(2013年6月26日—2014年7月31日)。市办公用房清理办统一汇总整理市直党政机关相关数据和整改情况,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
    按照定办发〔20l3〕101号文件精神,各县区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参照市直做法自行组织实施。但为确保全市办公用房清理数据按时汇总上报,请各县区参照市直具体做法,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将本县区汇总数据报送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成立定西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直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组长: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尊峰,副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位志荣,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市监察局)监察综合室,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开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专项清理,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八项规定的重要举措,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化效能风暴行动、打造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抓好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切实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此次专项清理工作政治性和政策性都很强,时间紧、任务重,标准严、范围广。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专门机构,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专项清理的范围内容、核算标准和时间安排,做到应清尽清、应报尽报。
    (三)严肃纪律,强化问责。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强化有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做到资料齐全、内容翔实、数据准确、责任明晰、有据可查。填表人对所填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审核领导对上报报表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敷衍塞责的,要通过约谈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等方式责令整改。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为确保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有序开展、进度一致,请各县区将以下情况在2013年10月20日前以传真形式报送至市办公用房清理办。
    (一)各县区对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总体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本县区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部署安排及成立专门机构情况。
    (二)各县区负责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具体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手机及传真)。
    市办公用房清理办办公地址:定西市安定区中华路31号市监察局监察综合室
    联系电话:0932—8231782  传真:0932—8226410
    电子邮箱:dxsqfb@163.com
 
 
                                      定西市效能风暴协调推进领导小组
                                               201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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