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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尊峰在中国共产党定西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日期:2014-02-20       分享+
转变职能  突出主业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在中国共产党定西市第三届纪律检查
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4年2月19日)


陈尊峰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定西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十二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回顾总结2013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市委对这次全会十分重视,专门召开常委会听取市纪委筹备情况汇报,对工作报告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今天上午,市委书记张令平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十二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的安排部署和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积极调整工作布局,突出执纪办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狠抓重点任务落实,有力推动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发挥“龙头”作用
    市县两级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积极履行主体责任。2013年市委常委会先后1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市委中心学习组13次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有力促进了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自觉性。在责任落实上,市县乡三级党委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临洮等县建立了下级党委主要领导向上级纪委常委会述职述廉制度,组织乡镇党委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报告本级党委及其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接受纪委常委会质询;在责任内容上,市县纪委根据各县区、各乡镇、各单位工作实际和工作特点,分别确定重点工作,既符合工作实际,又体现各自特色;在检查考核上,市委、市政府领导分组带队进行考核。对考核办法多次进行调整修改,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的同时,增加了县区互评、市直部门互评、部门与县区互评,不断扩大考核评价的参与面,使考核办法更趋科学合理;在结果运用上,对4名拟提拔任用的县处级以上干部,按照考核结果提供真实情况,给予否定答复, 2013年度考核有10个单位被确定为“一般”班子,有8名领导干部确定为“基本称职”,6名为“不称职”。对“不称职”干部向市委提出了组织处理的建议。
    (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促党员干部作风转变
    一是强化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下发后,市委及时讨论制定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条规定,细化为31项实施细则。市纪委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办法》,市县两级纪委采取异地交叉暗访等办法,多次深入到酒店、宾馆、休闲娱乐等场所,对公车私用私驾、工作时间吃喝玩乐、公款消费、违规发放钱物补贴等问题进行明查暗访,强化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规定的督促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暗访组成员直接深入一线进行封闭式工作。对发现的典型问题直接上报市纪委分管领导。通过有效措施,减少了对暗访检查工作的干扰,解决了一些干部不愿查、不会查、查不出问题的现象。市纪委先后3次对查处的27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各县区纪委也分2-3次通报了查处的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件,有效警示和教育了广大党员干部,促进了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二是规范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一直以来,定西婚丧嫁娶奢侈浪费问题比较严重,特别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之机敛财,群众反映强烈。结合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市纪委制定了《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移风易俗,节俭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明确要求领导干部不准借其他近亲属名义或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不准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人员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同时提出领导干部操办婚庆等喜庆事宜应如实填报《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对其规模、人数等向市纪委报备。规定下发后,已有许多党员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前向市纪委报备。通过党员领导干部的带头,有效遏制了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的违纪问题和奢侈浪费之风。
    三是清理纠正公车超编超标问题。市纪委指导清车办制定了《定西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办法》。为避免在清车过程中因更换超标车辆造成新的浪费,根据定西自然条件严酷的实际,组织有关单位在反复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对各单位编制内使用的越野车,使用年限8 年以上,或行驶里程30万公里以上,或折旧后实际价值低于轿车配备标准的,视同为编制内轿车,允许各单位继续使用,并停止新购一切车辆。按照规定严格处理各种违规车辆。陇西、临洮、安定依托城投公司和交运公司,托管、处理和收缴了一批违规超编车辆。市纪委协同市委办、市政府办3次下发通知,规范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对各单位所有公务用车在节假日一律集中封存,严禁私用私驾。并组织专业人员开发公务车辆管理系统软件,建立全市公务车辆基本信息数据库,加强对公务用车情况的动态监管,防止公车私用等问题。
    四是积极清退超标办公用房。按照中央和省上的部署,市上及时成立了以市纪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清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全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紧急通知》,召开了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会议,分层对各级清房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市纪委组织三个督查组,多次深入县区、乡镇、市直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对部分单位纠正不彻底、采取变通方式继续占用超标办公用房等问题进行了纠正。市县区两级领导干部带头腾退超标办公用房。特别是市上四大班子领导一起行动,利用周末时间,不砸墙、不动土、不花钱、不购物,全部按规定调整搬进了普通房间办公。市纪委要求有关部门对新城区新建的市综合办公大楼严格按照标准重新进行隔离改造。全市累计腾退超标办公用房24916.31平方米,全面完成了第一阶段任务。
    (三)明确纪检监察职责定位,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一是聚焦主业突出办案重点。按照省纪委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参与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清理后市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29个减少到15个,退出或不再参与的114个。各县区纪委监察局也参照市上的做法,从大量议事协调机构退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突出了主业主责,为集中精力聚焦力量查办案件提供了有力保证。
    二是整合机构增强办案力量。按照“三转”要求,及时整合纪检监察内设机构。市纪委新设立了案件监督管理室,将原执法监察室和效能监察室合并,将党风廉政室和纠风室合并,增设纪检监察二室和纪检监察三室,机关办案室由过去的1个增加到3个,从事直接办案人员达到机关干部总数的近1/3。一些县区纪委也对职能室进行整合调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力量进一步向查办案件倾斜。
    三是创新方式加大办案力度。认真落实案件线索管理、办案安全责任等制度。坚持信访案件集体评估制度,所有信访件均由纪委各常委和相关室负责人集体评估研判,提出处理意见。对涉及县区重要岗位科级干部信访问题,实行下查一级制度,由联系县区的常委带领办案人员调查核实。在办案方法上,坚持县区纪委异地交叉办案、乡镇纪委协作区办案。召开了市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加强与政法机关协调配合,认真分析研判案情,强化职能互补,及时协调突破重大案件。
    四是强化培训提高办案能力。邀请市委讲师团和财政、规划、国土等部门的专家学者,为机关干部讲解有关政策法规和专业知识。举办了2期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加强了对办案业务的培训指导。编印了《乡镇纪委党纪模拟案卷》,通过案例对基层办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异地办案、协作办案等方式发挥传、帮、带作用,对办案人员进行实践培训。
    通过以上措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力量明显加强,办案水平不断提高。2013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和电话举报853件(次),立查案件135件,结案133件,共处分各类违纪人员166人,其中县级干部5人,乡科级干部40人。刑事处理54人。全市受理案件、立查案件、处分人数分别比上年上升了57.38%、24.54%和12.16%。
  (四)积极实施五大攻坚战,深入推进效能风暴行动
    全市各级纪委认真协调组织省上效能风暴五大攻坚战22项重点任务的落实,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督导检查,使效能风暴活动有序开展。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了《定西市政府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办法》等7个工作方案,取消和调整市级行政审批项目101项,下放23项;开展公共资源市场化改革,成立了“一委一办一中心”工作机构,配备了交易中心领导班子,对相关部门和业务单位职能进行了整合,初步建立了交易中心运行程序和工作制度,并正式挂牌运行;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和发展环境, 53个市直部门和240个县区直部门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对市直单位14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3项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了清理,取消收费项目28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编印了《定西市行政执法手册》,公布了执法依据和执法主体,规范了46个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肃查纠工作效能问题,严肃查处了61个单位、126名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对28个政府部门和12个公共服务行业开展了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将评议排序结果在有关媒体进行通报。
  (五)整合民生信息资源平台,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
    不断拓宽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整合信息资源。市纪委、监察局与有关单位一起将12345民生热线电话、民生短信、定西党政网领导信箱、网上舆情资源整合重组建成了定西市电子民生平台,采取现场答复、电子工单转办等方式进行分类处置,对群众反映问题批转到相关县区和部门进行办理。为确保办理时效和质量,建立了完善的督查系统。对重点事件的办理情况进行全程督查;对所有办理情况进行实时自动统计和评价,并在政务内网用户终端(或手机)显示;定期选取部分典型事件和统计数据,在定西党政网、定西日报以及定西电视台进行公布。民生平台建立运行后,成为群众反映社情民意的“直通车”。 去年共受理并转办各类民生事项27562件次,办结26834件次,办结率97.36%,解决了大量群众反映的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市纪委牵头组成三个督查组,对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农村危旧房改造、土地承包流转、农产品流通服务、基层医疗服务等民生政策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专门发了通报。根据民生平台群众反映,对通渭县马营镇瓦房村在落实惠农政策中收取群众财物的问题,渭源县在落实低保政策中随意取消低保、降低标准的问题,陇西县虚报冒领寄宿生补贴等问题安排县纪委进行调查核实,对相关违纪人员进行了党纪政纪处理,对涉嫌违法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六)强化监督注重服务,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扎实推进村级监督组织建设。坚持抓宣传培训、抓组织领导、抓示范带动,不断健全村监会组织体系,从制定办法、规范选举、创建阵地入手,加大村监会制度的落实,全市村级均建立了由3至5人组成的村民监督委员会。一些县区建立和落实了《村监会对村级财务监督工作流程图》等村监会开展工作的基本制度,从制度设计和机制约束上保障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规范运行。岷县、漳县在抗震救灾中充分发挥村监会的监督、宣传、推动作用,保证了农村基层抗震救灾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开展农村“三资”监管平台建设。制定了《定西市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底数进行了核实,全市所有村级“三资”数据实现了网上查询。陇西、渭源等县借助政府政务网,搭建“三资”管理平台,在部分乡镇和村率先建立了电子触摸查询系统,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
    三是不断创新服务“三农”工作模式。全市各县区都加强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立足实际不断创新服务“三农”模式。特别是陇西县,投入600多万元开办村级廉政灶,全面推行包片领导、驻村干部及村干部在村委会集中办公、轮流值班和为民服务代理制,在村委会设立民事代办点,采取“代着办”、“领着办”、“流动办”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为群众提供及时高效快捷服务,受到群众的欢迎。市纪委及时召开现场会,对陇西县的做法和经验在全市进行了推广。
    (七)加大改革创新和工作实践,探索实现监督新模式
    一是在纪检组管理运行体制上进行探索。制定了《关于加强对市直纪检机构管理和服务的意见》,将市直各单位划分为7个口,由市纪委常委联系各口的工作,相关业务室对口联系,加强了市纪委对市直单位纪检组的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督促纪检组长定期汇报工作,组织部分纪检组长参加明查暗访活动、参与案件查办等工作。进一步加大县区纪检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后工作运行方式的探索创新,逐步形成了“综合派出+重点派驻”、集中办公与分散联系重点单位、分区域联系督查乡镇等多种运行模式,为加强对纪检组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强化执纪监督提供了不同的范本。
    二是在权力运行监管模式上进行探索。发挥廉政风险防控的预防功效。重点突出对各级项目审批、经济综合、行政执法以及司法等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监控,推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和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和工程的规定,落实财务管理由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签字、会议集体审议的“双签会审”制度。全面加强分类管理,初步形成了集排查、监控、管理于一体的风险防控机制和清晰准确的权力流程图表。组织对全市党员干部因私持有护照情况进行了清理,规范了护照的办理、使用、管理和监督程序,形成了组织部门审核、公安部门办理、纪委集中管理的新模式,对清理出的198本因私护照收归市纪委统一管理。积极推进引洮工程项目预防腐败试点,多次组织对引洮配套工程及涉及群众生活的有关工程进行督查,整改存在的问题,总结开展建设项目预防腐败的措施办法。
    三是在科技监督模式上进行探索。制定了《定西市电子监察建设平台实施方案》,对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便民服务审批事项和公务用车开展电子监察。
    (八)注重实效突出特色,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的基础性作用
    市县区纪委分别制定了《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工作暂行办法》,先后对1127名新提拔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集体廉政谈话和廉政测试,组织全市9000余名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党内法规知识竞赛答题活动。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市委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省、市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件,组织定西监狱两名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市纪委和渭源、岷县等县区收集了近几年发生的不同类型的违纪违法案件,编印《镜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读本》,利用身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市上四大班子领导、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观看《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电教片,并安排组织在各县区播放,教育党员干部坚定党性观念和理想信念。依托定西纪检监察网站,转载反腐倡廉政策,发布工作动态219篇(条)。《定西纪检监察干部抗震救灾纪实》、《有了村监会村务更阳光》等多篇报道被《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监察》等多家中央媒体刊发转载。
    (九)自觉参与抗震救灾,主动历练干部队伍
     “7.22”岷县漳县地震灾害发生后,市纪委和受灾县、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立即奔赴重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市纪委蹲点驻守重灾区永光村,带领群众巡查灾情,排查次生灾害隐患,协调救灾物资,组织抢修道路,化解矛盾问题,检查各级干部到岗到位情况,与群众共住帐篷,连续蹲守5个夜晚,在岷县工作达几十天。灾区县纪委、各乡镇纪委及广大纪检干部在严峻的考验面前,展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在抢险救灾阶段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岷县梅川镇纪委书记杨旭平、漳县石川乡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包国栋被省政府评为抗震救灾先进工作者,市、县区有1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受到各级的表彰奖励。紧紧依靠并切实发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村监会的职能作用,采取坚守责任区域和驻点、昼夜不间断巡查等措施,先后开展了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等多项专项监督检查,有效保证了救灾物资资金的规范管理和有序发放。在灾后重建阶段,组织2个检查组先后3次深入岷县、漳县等灾区乡村,对126项重建项目进行了全方位监督检查,有力保障了灾后重建项目的顺利实施。
    2013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些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存在注重安排部署忽视落实检查的问题;一些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四风”方面还存在较多问题,对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作风方面的问题重视、研究和解决不够,一些单位和党员干部为民意识不强,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一些重点领域、部门和环节消极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还需要认真探索实践;部分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组职责定位不清,主业意识不强,执纪监督不严,办案力度不大,在工作摆布和落实上存在顾此失彼的现象;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不够,政策业务不熟,工作能力不强,工作创新不够,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等等。对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进取意识,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4年主要任务
    2014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的安排部署,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创新体制机制,聚焦中心主业,强化执纪监督,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着力纠正“四风”,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一)着力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
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坚持求真务实,努力探索实践,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各项措施。
    第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切实承担监督责任。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党组织都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委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要分清党委(党组)、有关部门和纪委(纪检组)各自的责任,不断完善责任制检查考核和追究办法,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加大问责力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第二,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部署要求,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建立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严格执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第三,改革完善纪检派驻机构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加强市县派驻纪检机构建设的有效途径。切实加大对市直单位纪检组(纪委)的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建立落实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定期述职、考核激励、责任追究等制度,督促各纪检组切实把精力和时间集中到执纪监督职能上来。各驻在部门要自觉接受纪检组的监督,全力支持纪检组的工作,尽可能为纪检组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进一步完善县区纪检组集中统一管理改革,不断探索创新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和运行办法,促进派出(驻)纪检监察组全面履行执纪监督职责。
   (二)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
    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八项规定的落实,严肃查纠“四风”问题,促进作风建设的常态化。
    第一,严明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坚决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
    第二,严明组织纪律。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切实按照党章规定,坚决做到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要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认真遵守组织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各级党员干部要模范遵守岗位工作制度,带头遵守机关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坚决克服无组织无纪律、软弱涣散、纪律松弛、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问题。各级纪委要秉公铁面执纪,坚决查处各种违反党纪的行为,确保党的纪律的刚性约束。
    第三,坚决纠正“四风”。坚持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简到繁、循序渐进,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各级党员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整治损害群众切欣娴牟徽纭I钊胪平芊绫┬卸欢仙罨屯卣剐卸谌荩俳ぷ髯鞣绲某中浜凸ぷ餍艿牟欢咸嵘H险媛涫怠兜痴乩餍薪谠挤炊岳朔烟趵芬约笆∈械氖凳┫冈蚝鸵螅娣恫⒀细裰葱械痴毓诠窠哟芾砉娑ê土斓几刹抗ぷ魃畋U现贫龋∪晟?ldquo;三公”经费管理。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认真执行《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严禁领导干部利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收钱敛财。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执纪检查和惩戒问责力度,从具体问题抓起,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持不懈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三)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各级党委要把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重要任务,切实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各级纪委要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
    第一,突出办案重点。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加强执法和效能监督案件查办工作。不论什么人,不论职务高低,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同时,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对干部个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健全重大案件剖析制度,切实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作用和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第二,健全办案机制。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了结的五类处置标准,切实规范案件线索的分类管理和分类处置,坚决做到有群众举报的要及时受理,有具体线索的要认真核实,违反党纪国法的要严肃查处。建立健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管理机制,完善违纪违法案件的揭露机制、查处机制。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审查审批程序,在审查各环节都要加强调查取证,形成各种证据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做好重要信访问题的集体评估研判,进一步健全案件督办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严格落实办案工作责任制,强化纪委内部各职能单位之间的相互制约和监督。落实县区纪委异地交叉办案、乡镇纪委协作区办案和重要案件下查一级制度,着力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严肃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健全完善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加强纪委同司法机关、审计部门的协调配合。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提高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能力。
    第三,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格遵守办案审查程序和保密纪律,全面排查和消除办案工作中的各种风险和安全隐患。上级纪委要加强对下级纪委特别是基层纪委办案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指导。认真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办案纪律教育,帮助督促提醒,坚决守住不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底线。对发生办案安全事故的,既要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也要追究党委和纪委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制定我市惩防体系五年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靠实目标责任,明确落实时限,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
    第一,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持把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切实加强对各级党员干部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深入开展理想信念、群众路线、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教育,促进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党性观念,自觉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认真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活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注重用发生在身边的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全面开展新任领导干部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工作。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宣传和舆论引导,推进廉政文化创建,努力培育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二,用法规制度规范用权行为。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决防止“家长制”、“一言堂”等主观专断和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的问题。严肃党内生活,坚持和强化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完善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加强对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调整交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增强制度的系统性、可行性和操作性,严格制度落实,严肃查处漠视制度、规避制度等违规行为,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切实用制度规范权力、约束权力、监督权力。
    第三,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作风。建立落实县区和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委述纪述廉述作风制度,严格执行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任职回避等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抽查核实,加大问责追究。进一步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提高监督实效。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提高监督手段的科技含量。
    (五)坚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监督执纪问责,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职责使命感,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努力做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
    第一,坚持不懈推进“三转”。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在转职能中突出主业、聚焦中心;在转方式中精准定位、切实履职;在转作风中提高素质、锤炼本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明确主责定位,强化执纪监督,按照要求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聚精会神搞好执纪监督,坚决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带头开展好党的群众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坚决查摆和纠正“四风”;带头改进作风,践行群众路线,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情况,严格日常管理,强化基础工作。
    第二,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强化担当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尽职守、不畏艰难,秉公执纪、严格监督,坚决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以落实“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实际行动和责任担当,彰显纪检监察机关的战斗力公信力。
    第三,加强素质能力建设。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加大办案业务的学习教育和技能培训,增强办案能力。严把入口畅通出口,促进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着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不断提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钉钉子”的精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锻造过硬队伍,创造一流业绩。
    第四,强化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严格落实“正人先正己”、“信任代替不了监督”的要求,健全岗位责任体系,规范工作流程和标准,严格按程序和规矩办事。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要坚决调离。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执纪不严等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泄露秘密、以案谋私、滥用职权等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严守各项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党和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决策部署,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凝心聚力、扎实工作,攻坚克难、开拓创新,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建设开放文明和谐新定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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