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区纪委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在全区21个乡镇(街道)全面推行党政“一把手”廉政承诺制度,进一步突出了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一、明确承诺内容,建立保廉“防护罩”。紧密结合乡镇、街道工作实际,明确了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廉政承诺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8个禁止”和“52个不准”纪律要求;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践行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落实惠民政策,严肃财经纪律,不私设“小金库”,不违规使用公用经费;严格执行科级领导干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区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坚决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不参与封建迷信、赌博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及亲友谋取特殊照顾或私利等六项承诺内容,坚持抓早抓小,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突出了教育防范,筑牢了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创新承诺方式,常念护廉“紧箍咒”。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通过开展廉政公开承诺,教育引导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常念廉政“紧箍咒”,自觉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一是个人提诺。每年年初,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各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根据自身实际提出个人廉政承诺书,就如何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作出具体承诺。二是认真践诺。将承诺落实作为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廉洁从政和加强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五好”领导班子建设,强化学习教育,增强自律意识,促使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防止“家长制”、“一言堂”等个人专断和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的问题。三是群众评诺。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每年年终组织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全体干部职工对党政“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承诺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考核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重要依据。同时,各乡镇(街道)将党政“一把手”的廉政承诺书在党务公开栏上予以公开,时刻警示提醒党员领导干部。
三、强化承诺监督,构筑促廉“高压网”。 区纪检监察机关将《承诺书》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考评的主要依据。按照“一次承诺、经常监督”的工作思路,通过建立廉政公开承诺报告制度,乡镇(街道)充分利用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和年终综合考核等有利时机,党政“一把手”向干部群众及时报告廉政承诺履行情况,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评议和质询。区纪委监察局将廉政公开承诺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的重点内容,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有诺不践或践诺不力的党政“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情节严重构成违纪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供稿:魏天寿、高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