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围绕管理无盲点、监督无遗漏、廉政有保障,构建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和纪委发挥监督责任、县乡村有机联动的责任体系格局,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一是以上行下效传导为纽带,靠实党委主体责任。县委先后5次召开常委会议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县委中心组4次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通过以上带下、以上促下,逐级逐层传导主体责任压力,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基层末梢。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有力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自觉性。
二是以规范权力运行为导向,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健全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18个乡镇纪委和6个县直部门纪工委的职能作用,积极推进6个派出纪检监察组管理改革工作,启动实施了电子监察平台建设,促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监督的实效有了新的提高。特别是全面推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和不直接分管人事、财政、工程,以及财务管理由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签字、会议集体审议的“双签会审”制度,真正形成了刚性约束机制。着眼“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配合组织部门对平级转任的10名乡镇纪委书记和5名监察室主任进行了考察和任前廉政谈话。
三是以目标管理为抓手,压实基层工作责任。在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乡镇和县直单位2类《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将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分别细化为9类25项、8类23项。县委与18个乡镇、76个县直单位分别签订了2014年责任书,兑现了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对落实责任较好的6个乡镇和12个部门进行了奖励。
(供 稿:通渭县纪委 王继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