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漳县县委坚持从自身做起,从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抓起,树立标杆范例,带动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好主体责任,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有效推动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一是层层传导压力抓责任落实。该县县委以高度的自觉,坚定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层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年初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重要案件查处等重点工作,县委主要领导与13个乡镇、59个县直单位和8个省市驻在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工作推动抓责任追究。纪委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修订了《漳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考核目标细化为4大项9小项,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半年检查和年终考核,对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进行排名通报和反馈,并由县纪委书记分别对排名靠后的15个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相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三是突出主业主责抓体制创新。在去年明确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分类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的确保人员分工、机构聚焦主责主业的基础上,今年将履职切入点从配合政府或部门开展督查,转移到对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改进作风监督上来。建立了《重要案件线索管理暂行办法》《信访署实名举报工作制度》和《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在查处案件中加强协作和互相移送案件的暂行规定》等相关制度,相关制度的建立,进一步规范了线索管理,拓宽了线索来源,为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供稿:郑贵波 编辑:魏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