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临洮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通过夯基础、抓教育、重协作、严考核,不断强化乡镇纪委工作。
一是夯基础,增强组织保障。按照中央纪委“三转”的工作要求,在乡镇纪委书记和纪检专干配备到位的基础上,将12个二、三类乡镇纪委书记单设,并明确要求乡镇纪委书记不再分管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的工作,把主要精力转移到执纪监督和办案工作上来。
二是抓教育,提升工作水平。选派乡镇纪委干部参加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培训班,抽调乡镇纪委人员参与、协助县级纪委案件查办,通过以案代训,使乡镇纪检干部掌握案件文书格式和查办程序,有效地增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重协作,发挥办案合力。在协作区办案中,按照统筹指导、分级查办、就近协作、主办交叉的原则,将全县18个乡镇划分成6个协作区,同时建立了全县纪检监察办案人才库,整合了全县纪检监察办案资源,有效破解乡镇纪委办案“拉不下脸”、“下不了手”的问题。
四是严考核,注重工作实效。建立县纪委常委联系乡镇和县直单位工作制度,县纪委常委对镇纪委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同时,对乡镇纪委工作实行半年总结,定期分析,从根本上解决乡镇纪委办案人员不想办案、不主动办案和办不好案的问题。
截止目前,乡镇纪委共立查案件11件,处分违纪人员 18人,乡镇纪委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编辑:魏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