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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被省委确定为“好”等次
        日期:2015-06-18       分享+

        2014年,定西市认真落实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厘清思路,强化措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是市委举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培训班,多次召开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二是市委主要领导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识明确,态度坚决,分别约谈市委各常委和各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分口约谈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时传导责任压力。三是市纪委认真落实监督责任,聚焦主业主责,坚持抓主抓重,着力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建立了县区重要岗位科级干部信访案件线索报备、县区纪委案件“双汇报”等制度,实行县区纪委异地交叉办案和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制度,其中纪委异地交叉和协作办案工作被评为2014年度全省纪检监察“十大特色创新工作”之一。四是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查处通报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查处、曝光人数在全省排名前列;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初核、立案、处分人数均比上年有大幅增长。五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突出督查和考核结果运用,以刚性的结果运用倒逼责任落实。

        根据考核结果,省委决定将定西市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定为“好”等次。

(编辑:魏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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