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岷县纪委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集体约谈18个乡镇纪委书记,层层传导压力,靠实监督责任。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强化学习,特别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二是明确职责任务。各乡镇纪委要全面了解和掌握自己所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一要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二要坚决纠正“四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相关规定,加强对乱发福利、报销电话费、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领导干部公车私驾、赌博等违纪问题的督查通报。三要严肃查办案件。重点查处乡镇干部职工和村社干部在灾后重建、退耕还林、低保评定、“三资”管理等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四要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乡镇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和纪检专干、村监会主任的教育管理,配齐配全各类办案设备。
三是认真落实“三转”。按照纪检监察工作“对检查者的再检查、对执法者的再执法、对监督者的再监督”的工作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坚决不得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其它工作,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把主要精力集中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来,做到到位不越位、协调不取代、参与不包办,当好“裁判员”,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严格遵守《甘肃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带头纠正“四风”,形成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以“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为重要标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和作风建设。
四是敢于责任担当。各乡镇纪委书记要及时约谈干部职工和村社干部,层层传导压力,靠实工作责任,用近年来我县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教育身边人,做到警钟长鸣。要坚决查处在灾后重建资金发放过程中违规违纪问题,增进党群干群关系,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供稿:曾成和 编辑: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