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安定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建立健全责任分解延伸、定期研究部署、实时约谈督查的工作机制,有效推动“两个责任”向区级直属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和驻地企业全面落实,并逐步向村、社区、学校、医院等基层党组织延伸。区委与21个乡镇(街道)和61个区直部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先后召开3次常委会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区委主要领导亲自批示督办重点案件线索5件。区纪委与19个乡镇纪委和2个街道纪工委签订了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主要领导先后深入各乡镇(街道)开展督查调研,面对面约谈党(工)委书记、乡(镇)长(办事处主任)和纪(工)委书记63人。召开区纪委全委(扩大)会议,组织31个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会议述职述廉,拧紧螺丝、上紧发条,传导责任和压力。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与309个村(社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主要领导和纪(工)委定期约谈乡镇站所和村(社区)负责人,不断向末梢延伸责任。同时,把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作为促进“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措施,经常采取专项检查、跟踪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全区各级各部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注意发现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工作建议。今年以来,先后对11名科级领导干部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进行了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5人,通报批评3人,切实做到了落实“两个责任”掷地有声。
(供稿:杨攀峰 编辑: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