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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四举措”弛而不息纠正“四风”
        日期:2015-08-10       分享+

        十八大以来,陇西县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弛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全力构建监督检查、执纪问责、从严查处的作风建设新常态。

 ——以制度建设为基础,注重抓早抓小。在制定并落实《县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县政府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督促和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完善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实施办法,为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制定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党员干部违反作风纪律有关问题处理办法》,对违反“两个责任”及作风建设的问责对象、问责情形、问责形式进行了明确,详细规定了对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类违规情形的责任追究。

 ——以重要节点为抓手,建立长效机制。针对“五一”、“端午”、“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多次下发通知,重申纪律要求,并联合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深入到全县各酒店、农家乐、超市等场所,对单位超标准接待、滥发津补贴、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及党员领导干部出入娱乐场所等违反作风纪律的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坚持经常抓、抓经常,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以专项治理为形式,整治突出问题。以“四风”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了超标准配备公车,办公用房、会员卡、干部职工“吃空饷”及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了一批“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全县党员干部在工作作风、个人形象、履职尽责等方面实现了根本性转变。

        ——以责任追究为动力,推动作风转变。始终保持纠正“四风”、从严问责的高压态势,加大对违反“八项规定”方面的典型问题的通报曝光。按照党纪政纪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有关问题处理办法》,对党员干部在挥霍浪费公款、违反公务用车规定、违反工作纪律、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及联系服务群众等违反作风纪律的5个方面24类问题问责方式进行了明确,作风建设责任追究更加具体。2014年以来,县纪委先后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27个单位79名人员进行了发文通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人,推动了全县作风建设持续好转。

(供稿:张瑞通 胡天鹏  编辑: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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