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洮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三转”要求,在聚焦案件查办主业的同时,不断加强对办案人员的教育培训,规范办案行为,牢固树立安全观念,突出“安全”二字,强化纪律审查安全工作。1-7月份共立案37件,结案36件。
——加强纪律审查安全保障。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加强纪律审查安全工作,建立标准化谈话室,配齐相应的设备设施,对办案全程监督管理,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开展纪律审查安全教育。坚持纪律审查安全教育常态化,一手抓办案安全知识培训和警示教育,一手抓作风建设,提高办案人员的工作责任性,增强安全意识、服务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办案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纪律审查责任追究。重点围绕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办案人员执纪执法是否严格到位,办案手续是否齐全完备,办案设备是否安全管用等方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对违反办案安全责任的予以严肃追究。
——严格执行纪律审查程序。规范纪律审查程序,明确分管领导、案件负责人和办案人员在纪律审查工作中负有的安全责任,把安全教育贯穿于初核、谈话取证、立案调查全过程,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按照“谁领导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纪律审查和案件安全“一岗双责”,形成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的格局。
(供稿:刘岚 编辑: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