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 临洮县纪委监察局按照中央纪委“三转”要求,始终把纪律审查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多措并举,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临洮县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截止8月20日,临洮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查案件4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6人,立查案件数和处理人数同比分别增长48%和18%,其中科级干部5人,占11%;村干部27人,占41%;移交检察机关2案8人,移送公安机关1案2人。
一是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县纪委牢固树立查办案件的主业意识,明确案件查办工作由县纪委书记为总负责,分管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案件查办相关室为具体责任人的工作机制。
二是调整优化,整合办案力量。在坚持案件以纪检监察室为主导的前提下,委局机关实行全员办案制。同时,对乡镇纪委实行案件指标考核,形成纪检监察室、基层纪委共同配合的查办案件新格局。
三是积极拓宽案件线索渠道。强化信访工作,善于从信访举报中发现案件线索。此外,还注重在监督检查、专项治理等工作中寻找案源,及时查处,拓宽了办案领域,严明了工作纪律,规范了案件查办行为。
四是强化文明安全办案。在案件查办工作中,严格把关、规范工作,始终坚持依纪依法文明安全办案。严格执行办案纪律,要求办案人员做到公正执法、廉洁办案,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五是加强案件查办工作业务培训。针对聚集主业,突出主责的要求,以案代训,加强对实际办案能力的培训,实行老人带新人的办法参加查案,通过面对面、手把手的传、帮、带,学习证据的搜集鉴定、突破案件的技巧等知识,增强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供稿:刘岚 编辑: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