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坚持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履行的政治任务和职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纪律审查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县纪委紧紧围绕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以公务用车、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收送礼品等为重点开展明察暗访10余次,截止目前,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件,下发专题通报11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专题通报3期),涉及人员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其中违规发放津补贴1件,违规收送礼品2件,违规使用公务用车1件,公款国内旅游1件。
(供稿:郑贵波 编辑: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