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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三举措”促党委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日期:2015-09-17       分享+

        陇西县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从严从实,保持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同向共进、同频共振。一是落实领导责任抓部署。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会议传达贯彻、重大决策部署安排、重要改革举措出台,都坚持采取召开县“四大家”领导联席会议、县委常委会等方式,集体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系列论述以及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并对各级纪委查处曝光的典型案例及时进行通报和学习,防止在全县发生类似问题。按照主体责任《实施意见》规定,县委与各部门单位、各乡镇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了责任落实。二是落实表率责任抓示范。县委主要领导在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带头组织学习 “3783”主体责任体系建设和典型腐败案例分析有关文件、通知精神,今年先后召开落实主体责任培训会和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等专题会议6次,并就县上四大班子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具体贯彻落实“3783”主体责任体系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在年初召开的第一次县委常委会议上,审议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解决了纪检监察部门在经费预算、人员编制、办公场所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所有县委常委做出承诺,带头执行县城内调研不安排公务用餐、下乡镇调研吃机关食堂饭、办公用房不准超标、公务用车乘坐实行统一派车等具体要求,全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不说情、不打招呼,要求乡镇党委书记、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向常委们看齐,自觉接受全县干部群众监督,切实维护纪委监督权威。三是落实推进责任抓约谈。县委把抓好三项职责作为落实“3783”责任体系的首要任务和关键环节,逢会必讲,狠抓落实。县委主要领导以召开专题会议的形式,对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层层传导压力,形成责任落实工作合力。同时,县委主要领导对2个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发生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较多的乡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县纪委对10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

(供稿:张瑞通 胡天鹏  编辑: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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