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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举办警示教育专题讲座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日期:2015-09-30       分享+

        为深化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的认识,进一步推进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9月23日,市委组织部邀请市纪委常委杨旭升同志作了“正确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专题讲座,并邀请市纪委监察局派出综合第一纪检组负责同志到会指导,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刘志杰同志主持专题讲座并就如何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

        讲座中,杨旭升同志围绕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式和任务,中央反腐败斗争释放的重大信号和违法违纪问题的危害性及产生的原因等方面的内容,深刻阐述了中央反腐败斗争政策规定,并以真实的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纪、以案施教”,提出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要求单位通过岗位自查、完善岗位体系、科学配置权力、规范制度监督落实主体责任等方式,使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之中,减少工作的随意性,防止廉政风险。同时,要求机关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信心,切实把好人生方向,珍惜个人前程,珍惜家庭幸福、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刘志杰指出,组工干部作为管党员的党员,管干部的干部,要以讲座中的违法违纪案例为戒,持之以恒的自警自律,经常反省自己的言行举止,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恪尽职守,勤政廉政。市委组织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要进一步领会省市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的深刻内涵,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对于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吏尤为重要。

        刘志杰要求,部机关全体同志要以专题讲座为契机,继续深化“践行‘三严三实’‘联系群众转作风、公道正派树形象’全面加强组工干部能力建设主题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和组织部部门“五严禁、十不准”要求,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等组织人事制度,全力以赴推动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以扎实的工作和优良的作风树立组工干部的良好形象。

(供稿:杨永平  编辑: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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