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将资金监管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的“牛鼻子”
---- 市委农工部、扶贫办紧盯重中之重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今年以来,市委农工部、扶贫办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机融入到部、办的各项工作落实中,特别是把突出扶贫资金监管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责任的“牛鼻子”来抓,通过强化政策学习、督查检查、完善制度建设、靠实责任等四项措施的落实,提高从严从实使用扶贫资金的认识,切实做到形势清楚、警钟长鸣、规范运行、廉洁从政,保证扶贫资金项目效益的发挥。
强化政策学习,为提高监管水平打基础。部、办将专题组织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重要论述、《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体系建设方案》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涉农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等政策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常抓不懈,确保每周有内容、有讨论,并结合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法规,随时组织学习,邀请市检察院、市委党校法律专家,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自4月底合署办公以来,共组织学习17次,专题讲座3次,每人记笔记近2万字。
加强督查检查,为落实监管责任增动力。一是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定期督查检查,3月初,主要对2014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管督查;4月份,按照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了扎实有序的自查和督查检查;6月份,按照部、办党组安排,组织4个专项检查组,对2014、2015年专项扶贫资金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检查,并作了专题通报。同时,配合审计部门开展了专项资金审计。二是开展了不定期的督查检查工作,部、办党组成员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每次调研督查中,始终把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等作为重要内容进行督查,认真扎实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落实。通过不断的督查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靠实责任,确保扶贫专项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
完善制度建设,为规范监管扎笼子。依照《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市上下发了《定西市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日常监管办法》(定扶发[2015] 20号)和《关于对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调整备案程序进行规范的通知》,并通过建立健全和完善扶贫政策告知制、项目实施预警制度、警示教育制度、项目库制度、招投标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述廉评廉制度、约谈制度、项目进度和报账实行月报告制度、巡查抽查制度、项目实施单位淘汰制度等制度,用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强化项目管理,确保扶贫项目效益的有效发挥。
靠实职责履行,为深化监管铺路子。始终坚持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推动全市“1236”扶贫攻坚战略的有力抓手,靠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监管、精准扶贫、建档立卡、“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效能风暴等重点工作中。特别是在扶贫专项资金项目建设的日常监管工作中,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体系建设方案》要求,对项目的实施和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7月份,部(办)党组就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专题召开工作汇报会,各分管领导、各科室科长对“一岗双责”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提出了严肃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对下半年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履行和重点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供稿:赵筱洲 编辑: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