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下午,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动员培训会召开。会议就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全省市(州)纪委书记工作座谈会精神,积极在市县开展巡察工作,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进行了安排部署。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尊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寇明春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陈尊峰指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是巡视工作在市县一级的必要延伸和拓展,是省委着眼强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加强对市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开展巡察工作是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举措,是有效纠正和治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途径,是促进作风建设的重要手段。
陈尊峰强调,由市委巡察办公室负责制定的《中共定西市委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巡察工作的主要遵循。《巡察实施意见》明确了巡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范围对象、基本原则、重点内容、工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回答了巡察工作巡察谁、由谁巡察、巡察些什么、怎样巡察等问题。巡察组全体同志要全面准确把握巡察工作定位、突出巡察重点、规范工作程序、优化方式方法,以巡察首战必胜的决心和信心推进工作,确保试点工作能够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寇明春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动员培训会既是开展巡察工作的动员培训会,也是巡察工作的安排部署会,全体巡察工作人员一定要认真学习理解会议精神,真正成为一名巡察工作的“内行”,真正成为一名巡察工作的“行家里手”。在市一级开展巡察工作,在我市历史上是首次,大家要牢记职责、不辱使命,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全体巡察工作人员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自觉约束自己、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做到不为利益所动,不为权势所惧,不为人情所困,确保巡察工作经得起组织、经得起群众、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体成员,3个巡察试点县区的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市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的参加巡察工作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