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漳县纪委按照“三转”要求,聚焦主责主业,深入研判分析,加大纪律审查方式转变,切实提高办案质量。 一是认真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和“一案双报告”的要求,加强上级纪委对派驻机构和下级纪委办案工作的监督指导, 制定了《关于以县纪委为主对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县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开展年度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线索排查、初步核实、立案调查、审核处理等办案流程管理制度,有效解决了选择性办案、盲目性取证、差异性执纪等问题。三是充分发挥反腐败小组统筹协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漳县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在查处案件中加强协作和互相移送案件的暂行规定》,加强与公、检、法、财政、审计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优势互补,有效提高了办案质量。
(供稿:郑贵波 编辑: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