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精神,临洮县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派驻两结合、责任两落实”工作的意见》,全面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实现了监督工作全覆盖、派驻机构全覆盖、责任两落实,扎实推进纪检监察派出(驻)机构改革工作。
——注重在“派”上做文章。县纪委对6个派出纪检监察组原来联系的48个县直单位,按经济综合、社会服务、农业服务、综合执法、政法、党群6个口对口适当调整,并分别联系指导18个乡镇纪委工作,让每个派出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范围、工作量大小相对适中,便于开展监督工作,促使派出纪检监察组“吃着一家饭,管事管到位”,有效发挥“派”的权威。
——注重在“驻”上下功夫。县纪委对系统规模大、下属单位多的农业、公安、教体、卫生、住建、水务、民政、工信、工商等9个县直单位派驻纪(工)委书记或纪检组长。同时,向资金管理量大、项目建设数量多的县财政局、县交运局2个县直单位“点对点”派驻了科级纪检监察员,随时掌握派驻单位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情况,进而开展“贴身”监督,充分体现“驻”的优势。
——注重聚焦主责主业。县纪委派出纪检监察组、派驻纪(工)委书记或纪检组长和派驻科级纪检监察员,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职责,突出抓住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监督重大事项、核查问题线索、加强监督检查等工作。截至目前,开展监督检查31次,初核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21件,县教体局纪委立查案件2件、处分7人,县公安局纪委立查案件2件、处分2人,县卫计局纪委立查案件1件。
(供稿:刘岚 编辑: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