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洮县纪委监察局通过明确主体责任、规范纪律审查程序、严肃审查纪律、加强人员培训“四项举措”,拧紧纪律审查“安全阀”,切实提高纪律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截止11月底,共立案58件,结案60件,处分72人,移送司法机关3件9人。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审查人员对所审查案件质量负责,严格把关,确保审查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主审查人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且承担主要责任。
二是规范审查程序。审查人员严格根据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报备事项,及时准确向主管领导和案件分管领导报批,所有证据材料务必做到客观真实、相互印证,努力实现证据材料齐全,审查程序合法,卷宗整理规范的工作标准。
三是严肃审查纪律。牢固树立审查安全的总阀门,加大对审查安全风险点的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审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减少审查过程中的不规范环节,特别是在谈话前填写《谈话登记表》,及早掌握被谈话人的思想动态、健康状态,谈话中密切注意其思想、情绪变化,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开导和法制教育工作,体现人文关怀,确保纪律审查安全。
四是提升审查水平。定期不定期组织各纪检监察室、县直及乡镇纪委工作人员对重点案件进行互动交流,围绕提高案件质量的关键环节和纪律审查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专题讨论,分享审查经验。进一步加强对年轻审查人员培养力度,让审查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以言传身教等传、帮、带的形式,帮助其提高审查业务水平和审查安全。
(供稿:刘亚国 编辑: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