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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纪委“三项要求”认真开展《准则》和《条例》宣讲活动
        日期:2015-12-11       分享+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有关通知精神,推动全县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两部新规,坚持道德高线、守住纪律底线,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近日,县纪委提出“三项要求”,在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中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主题宣讲活动。

 一是组织严密全覆盖。《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是中央和省委、市、县委的统一部署,要把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重点学习范围。党员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带头示范,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学习、抓宣传、抓落实。各乡镇,各单位要积极组织,采取领导带头讲、邀请纪检监察干部做专题辅导等方式,及时召开一次《准则》、《条例》专题辅导学习大会,把两项法规精神迅速传达到每一个党员,使每一个党员真学实学、学深学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唤醒广大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二是学用结合抓落实。学习《准则》和《条例》,不仅仅是熟知内容,更要使《准则》和《条例》的要求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上。 党组(委)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落细落实,促使广大干部严守纪律、坚守底线;要用《准则》《条例》指导今后的工作、生活,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形成反腐倡廉、监督制约、源头治本的长效机制。各乡镇,各单位要细化工作方案,抓好自学,集中学、专题学习活动,学习宣传活动要与全县“三到户”暨党员冬训活动相结合,深入开展好政策法规宣讲工作。

 三是督促检查保实效。各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宣传,做到学有记录,学有心得,要求把落实好《准则》和《条例》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县纪委对学习贯彻两项新规的情况进行随机督查,对学习活动中不认真,走过场的党员干部,要提出批评,并要求补课,并要求上报具体活动方案、信息简报和领导班子成员的心得会体,确保《准则》和《条例》落实到位。

                             (供稿:何海龙    编辑: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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