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漳县纪委聚焦主业主责,持续深化“三转”,找准监督重点,做到监督对象、内容、方式三个精准,全面实施精准化监督,最大化监督实效。
——突出岗位特点,做到监督对象精准化。根据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岗位特点,着重围绕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遵守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监督;根据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建设情况,着重围绕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维护落实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情况开展监督问责;紧盯重要节点,着重围绕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干部开展监督;紧盯精准扶贫工作推进情况,着重围绕部署不力,不敢担当、不作为等庸政懒政、未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重点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开展监督问责。2015年,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6名乡镇党委书记、13名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查处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件,问责13人,立案调查各类违纪违法问题2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8人,约谈33人、诫勉谈话31人。
—— 紧盯风险关口,做到监督内容精准化。紧盯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 通过对大宗采购项目抽查、“三公经费”支出和惠农资金审核、公车使用等开展监督为切入口,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的公款消费、津补贴发放、财务票据核销、惠农补贴落实、行政审批事项、征地拆迁、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农村低保及五保政策落实情况等进行重点抽查监督、专项检查监督;充分发挥电子民生平台的督查作用,通过约谈相关责任人,加强服务单位窗口作风效能建设,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切实打好监督执纪“组合拳”。2015年,排摸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线索42件,查处问题21件,问责61人;对电子民生平台受理事项办结率和满意率较低的19名乡镇、县直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并督促限期整改,群众反映良好。
——狠抓执行过程,做到监督方式精准化。加大对权利运行的监督,县纪委派出纪检组以参加“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过程为切入点,通过参加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重大项目审议会等“三重一大”重要会议,对干部选拔任用、权力运行、大额资金使用开展监督检查,做到工作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确保监督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共开展巡回督查4次,列席联系单位重要会议11次。大力推行县纪委常委联系点制度、乡镇纪委办案监督协作区制度,健全完善监督检查人才库和办案人才库,加强对乡村两级班子及其成员权利运行、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的监督,打通监督执纪问责“最后一公里”。2015年,乡镇纪委自办案13件,办结1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3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起。
(供稿:郑贵波 编辑: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