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落实“两个责任”突出问题导向
217名党员领导干部被追责
甘肃省定西市出台落实主体责任追究办法,对党委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以及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35种情形实施责任追究。去年以来,该市有217名党员领导干部被实施责任追究,其中县处级干部11人。
定西市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解决“两个责任”落实中的突出问题,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良性互动、共同发力、有效落实。
针对一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对履行主体责任认识模糊问题,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组织部门,将主体责任培训纳入市县党校主体班次培训,先后举办培训班15个,受训人员1728人。通过逐级开展培训,有效解决了主体责任“由谁抓、怎么抓、抓什么”的问题。
针对一些基层党组织责任虚化、任务泛化等问题,定西市对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逐项细化分解形成任务分解表,市县乡三级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实现责任签订全覆盖。市县两级还先后组织333名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市(县)委全委会述纪述廉述作风,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接受民主测评和监督。
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中压力传导逐级递减的问题,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多次约谈县(区)“五人小组”成员、市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各县(区)委书记、纪委书记也逐级约谈下级党组织和纪委主要负责人,持续传导压力,提出相关要求。市委还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办法,由市委常委、市纪委常委带队,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多次进行督查。(记者王彬 通讯员 张莉)
《中国纪检监察报》(2016年3月14日第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