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夹    
网站首页|廉政新闻|信息公开|审查调查|监督曝光|巡视巡察|党纪法规|监督举报|专题集锦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党风政风曝光台  
关于对5起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日期:2016-04-05       分享+

        为加大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压力传导,严明纪律和规矩,警示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近日,定西市纪委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5起“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岷县闾井镇畜牧兽医站原站长张映明私自挪用专项经费问题。2015年4月以来,张映明利用职务之便,将保险查勘补助费和防疫经费24761.14元挪用为办公经费,共支出22270元,其中接待支出6361元;同时,在该站门诊违规经营牛出败、犬五联等生物制品。2015年12月25日,岷县畜牧兽医局给予张映明行政记过处分,并免去闾井镇畜牧兽医站站长职务。

 2.安定区符家川镇红庄村原文书祁生和骗取惠农资金问题。2007年至2011年,祁生和利用职务之便,先后5次骗取并侵吞该村4户村民低保金等惠农资金共计17840元。2016年1 月27日,安定区纪委给予祁生和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 临洮县中铺镇崔家山村党支部书记杨学志、村主任马培军、村文书田万倾乱摊派问题。2013年,在崔家山村村委会集体商议决定下,马培军以跑项目名义向该村8户危房改造户收取费用共计8000元,用于贴补“双特户”危房改造建房款和支付村路维修费。2015年12月16日,中铺镇党委给予杨学志、田万倾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马培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通渭县北城铺乡锦鸡村村党支部书记何满勤、村主任李庆明违规收受五保户建房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何满勤在负责组织修建该村危房改造“交钥匙工程”中,将支付完工程款后剩余的10000元危房改造资金用于村部办公和本人与李庆明个人消费,其中用于村部办公支出1580元,何满勤、李庆明两人分别个人消费4420、4000元。2015年12月22日,北城铺乡党委给予何满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庆明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收缴财政。

        5.渭源县清源镇鼠山村党支部书记申明元、村委会主任宋建国、村文书殊永刚等人虚报灾后重建户问题。2014年5月,在确定灾后重建户过程中,申明元、宋建国、殊永刚在明知村民刘某按规定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将刘某上报为灾后重建户,时任包村领导、计生办副主任石祥英和驻村干部蔺金鹏未严格审核,致使刘某套取重建项目资金40000元。2015年12月15日,清源镇党委分别给予申明元、宋建国、殊永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资金收缴财政;2015年12月28日,渭源县纪委分别给予石祥英、蔺金鹏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加大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是落实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也是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反腐败实际成效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明确责任、靠实责任,加大基层压力传导;要加强对突出问题的研判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加大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要任务,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认真践行“四种形态”,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拓展反映渠道,沉下去发现问题,强化快查快结,提升灭蚊拍蝇力度;要突出“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用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为全市精准扶贫工作进一步提供坚强保障。

        

今日访问量:        总访问量:
Copyright 定西纪检监察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中共定西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定西市监察委员会
陇ICP备11000341号-1    甘公网安备 62110202000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