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通渭县纪委调整转变执纪理念和监督方式,最大程度保证派出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的空间和精力,把监督资源投放下沉到管党治党第一线,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做到了监督管理、教育提醒和从严查处、惩治震慑同时发力见效。
一是切实发挥“监督”的制衡力,纪检组抓早抓小“打头阵”。研究制定了《通渭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纪检监察组“一书一单四记录”工作制度》《通渭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纪检监察组积分制考评办法(试行)》,成立了县纪委监察局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实行监督检查“日督查、周汇报、月评比、季通报”管理,进一步推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通过6个派出纪检监察组对分管领域和联系单位开展全覆盖、不间断的监督检查,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及时处理,把“好同志”与“阶下囚”中间曾经组织不管、纪律不管的地带改造成“红色”警戒区、“带电”缓冲区,有效防止了党员干部带病成长的问题。2016年以来,各派出纪检监察组共参加联系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65场(次),召开警示教育会议28场(次),发现问题线索51件。
二是切实发挥“执纪”的震慑力,职能室从严惩处“破瓶颈”。深入推行协作办案、交叉办案、全员办案等制度,2016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已初核问题线索78件,立案调查17件、结案1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人,其中党内警告7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开除党籍1人,行政警告7人,涉及正科级干部3人、一般干部8人、村干部5人。全面推行“乡案县审”,通过“一案一审理、一案一培训”,不断强化县纪委的知情权、领导权、监督权,缩短审查周期,防止出现量纪不平衡和执纪不严肃的问题。
三是切实发挥“问责”的约束力,督查组跟踪督办“回头看”。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围绕扶贫领域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驻村帮扶工作队进驻、换届风气监督、乡镇党政一把手执行纪律情况等重点内容,县纪委监察局联合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农工部(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单位,先后派出10个检查组,采取日常检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跟踪督办等方式,对各乡镇、各单位党员干部执行“六大纪律”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整改落实,对发现的6起典型问题在全县通报曝光。
(编辑: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