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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源:“三步走”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
        日期:2016-06-22       分享+

        渭源县把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担当意识和纪律意识,改进干部作风的强力抓手,“三步走”牢牢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

        一是依规确责“传压力”。制定了《中共渭源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县委以上率下,县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分别与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以及法检两院党组书记、与县委各常委、与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三个层面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县委各常委与各分管部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以及法检两院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与各基层单位也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层层传导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主体责任制落实网络。

        二是从实履责“立规矩”。年初,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县委中心学习组专题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决策部署,并将反腐倡廉内容纳入“两学一做”专题学习内容。县纪委今年向县委常委会提交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议题3项,为县委履行主体责任和决策部署全县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县纪委不断强化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未按相关要求及时向县委、县纪委书面报告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4个乡镇、29个县直及省市驻渭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向履行主体责任不严不实的行为“立规矩”、“亮红灯”。

        三是倒逼追责“亮戒尺”。县委出台了《渭源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为主体责任考评问责提供了制度遵循。通过半年、年终考核结果进行倒逼追责,对考核中发现责任制执行不力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倒逼追责,对连续四个月零监督检查、零问题发现、零问责处理的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行为通过“一案双查”进行倒逼追责,亮明“戒尺”,严肃处理。

(供稿:王千钧 范启华   编辑: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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