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漳县纪委把乡镇纪委办案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强化治本抓源头,采取帮扶指导、严格考核、以案代训、加强教育、强化作风等方式,破解乡镇纪委“三转”后不会干、没事干、不愿干和办案能力不强、办案经验不足的问题。
一是帮扶指导,提高案件质量。建立了县纪委常委联系点制度,各常委分别联系2—3个乡镇,既督促各乡镇纪委书记不再分管与纪检监察业务之外的工作,又要求各纪委常委深入联系乡镇每季度不少于8个工作日,每年不少于30个工作日,对乡镇纪委在案件受理、初核、立案调查、证据搜集、定性量纪、装卷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出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定性不准的案件。
二是严格考核,提高办案意识。按照《市纪委关于对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的意见》,严格执行乡镇纪委向县纪委报告工作、约谈汇报等制度,每季度安排督查组对各乡镇纪委在查办案件、权力监督、制度建设、廉政教育以及自身建设等方面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同时,要求各乡镇纪委每年在案件查办上要有所突破,对年内查办案件较好的乡镇,在评优方面优先考虑;对多年零办案的乡镇纪委书记,予以通报批评外。目前,全县13个乡镇共办理案件14件,全部突破零办案。
三是以案代训,提高办案水平。针对乡镇纪委纪检业务不熟,办案水平不高的问题,通过“以案代训”的方式,提高乡镇纪检干部的办案水平。对案情较复杂、涉及面广的案件由县纪委相关室协助乡镇纪委查办,从办案手段、办案步骤、取证角度等细节入手,对办案人员进行理论政策、法规条例、办案程序、注意事项等的讲解传授;对没有办过案业务不熟悉的新任纪检干部,从谈话、制作笔录、撰写报告、提出处理意见等基础业务入手,手把手的教,一对一的“帮”,“带”着问题想办法、找途径,协调解决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通过跟案学习、实战练兵,乡镇纪检干部的监督执纪问责能力明显提高。
四是精准对焦,推进乡镇纪委改革。结合换届工作,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把“入口关”,加大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和交流力度,领导班子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进一步增强。严格执行《漳县乡镇纪委书记和县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和《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实施办法》,推动了乡镇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的落实,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提拔交流纪检监察干部14名;制定了《漳县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实施方案》,乡镇纪检监察组织的人员力量和办公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在全县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136个,切实保障村民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是丰富教育载体,提升履职能力。深入开展“学习大讨论”、“廉政大讲堂”、“岗位大练兵”主题实践活动,大力推进学习型纪委建设,切实抓好《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组织纪检干部廉政讲坛5场(次),在“学思践悟”中切实增强了党性和组织纪律意识。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培训、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制度,抽调5名乡镇纪检监察专干到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和纪检监察组进行跟班学习,开展信访举报、纪律审查、案件审理等方面的专题研讨3场(次)。(供稿:郑贵波 编辑:张群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