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按照市委常委会安排,市纪委决定会同市财政局、审计局,从10月24日开始至月底前,对县区四大班子公务接待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督促各县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甘肃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和市委有关文件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这次检查的重点是公务接待运行情况,包括总支出、分项支出情况,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历年变化情况,制度落实情况,规范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漏洞等。
市纪委要求各被检查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工作,确定专门机构承办、专人负责,实事求是向检查组反映情况、交代底细和账目明细,全面配合检查组做好工作,并提前填写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会议(培训)费支出情况统计表。各检查组要做深做细做透这次检查,既全面查阅账目表册,又灵活运用走访谈话等方式,深入细致开展检查,确保检查结果的真实客观。特别要求各检查组在检查时不组织汇报座谈,不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情况、移交问题线索。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认真梳理问题线索,形成详细的书面汇报和清单。检查期间要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标准结算住宿费并由检查组成员所在单位予以报销。各检查组组长对本组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全责,对检查不认真不扎实,走了过场或检查结果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要严肃问责。(市纪委宣传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