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市纪委召开委局机关全体会议,集中学习和讨论交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两部新颁布的党内法规。还传达学习了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以及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精神,并就纪检监察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再安排再部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钧主持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钧在会上讲话
王钧指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的核心地位,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于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他还指出,1980年制定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2003年12月31日颁布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对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及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形势任务和党内情况发生的变化,党的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并制定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新的制度利器,同时也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王钧强调,要强化学思践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重大意义,通过学思践悟,内化于心,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实际行动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要牢牢把握重点,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全会精神的核心要义。重点要在深刻认识“一个重大成果”、准确把握“一个鲜明主题”、学深务透“两部重要法规”上狠下功夫。要在深化学习《准则》《条例》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找准纪检机关推动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准则》《条例》的规定、要求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推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成为新常态。要坚持务求实效,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是纪检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创新载体在深化学习上求深入,注重从广度、深度和高度上全面解读和阐释全会精神,真正使纪检监察干部对全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达到学用结合、融会贯通。要传导压力在学思践悟上作表率,各级纪委领导班子成员不仅要在学习上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而且要在行动上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要拓展渠道在宣传氛围上下功夫,打好学习宣传主动仗,不断把纪检监察系统学习宣传全会精神活动引向深入。要加强督查在贯彻落实上求实效,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全会精神得到全面有效的贯彻落实。

会议现场
王钧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聚焦职责定位,强化使命担当,努力把六中全会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866”检验标准和“111”督查落实细则,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把严的要求贯穿到执纪监督全过程,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基层党组织的“神经末梢”,以实际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要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把查纠解决“四风”问题作为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的重要举措,结合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盯不作为、慢作为等庸懒散典型问题,严格执纪、严肃问责,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积极探索实践“四种形态”。把六中全会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融入到实践“四种形态”的全过程,重点用好第一种形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或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批评、函询诫勉,真正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要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已经巡察过的部门单位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巡察反馈问题没有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要从严从重问责。督促县区认真抓好对乡镇、村一级的巡察监督,逐步实现巡察监督全覆盖。要推动纪检监察机制制度创新。通过围绕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解决“四风”趋于隐蔽化问题、强化对干部权力行使的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深化纪律审查、强化内部管理等方面开展调研,探索深化和加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途径、新措施,通过机制制度创新,不断提升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水平层次。要着力加强纪检机关自身建设。通过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强化对机关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提升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奉献意识、大局意识、协作意识、担当意识,不断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张群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