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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写从严治党新篇章
——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点滴体会
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焦银福
        日期:2016-11-17       分享+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出台规范性文件,进行战略部署,以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新规定,为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了行动指南,踏上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征程。

        一、制度建党,思想建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统一,不断扎紧扎密扎牢制度的笼子。从制定中央八项规定,到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从修订出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出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到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十八大以来中央修订(或发布)相关党章党规共12次,规范性文件14次。随着一部部党内法规修订和出台,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决决心,也从顶层设计开始,构架了从严治党的制度体系,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准则既有刚性的规定、也有精要的道理,体现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有机结合,条例则是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至此,全面从严治党监督体系初步形成,建立健全了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管党治党、从严治党踏上了新的征程。

        二、问题导向,底线思维

        在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征程中,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鲜明品格。一个时期以来,党内政治生活出现了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党内监督也存在着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对此,党中央有清醒的认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序言中对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剖析,这些问题,都能从近年来从严治党的实践中,找到对应的人和事。这些突出问题,有的是长期积累下来的,有的是新出现的;有的是体制机制不完善造成的,有的是制度执行不严造成的;有的是管理不到位,有的是党员、干部的党员意识和纪律观念不强;有的是通过针对性措施就可以解决的表层问题,有的是需要综合施策、经过长期努力才能从根本上扭转的深层次问题。为此,在制定党法规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最多的是“加强研究重大问题”“继续思考重大举措”,“文件制定得好不好,关键看能不能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既是基本要求也是基本方法”,“有什么突出问题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聚焦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着力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和党内监督制度不健全、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明晰、执行不力等问题,“不准”“不能”“禁止”……在准则和条例中,对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划定了“底线”“红线”,尺度更严、标准更高,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的鲜明指向。

        三、四种形态,关键少数

        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程,使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做树立“四个意识”的表率。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要加强对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增强责任担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带头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全面从严的要求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要不断总结和巩固十八大以来执纪监督的有效措施和成果,认真践行“四种形态”,创新工作制度,在实践中积极思考,在思考中总结规律,在总结规律中形成规范。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工作需要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从研究解决问题入手,在“四种形态”的规则、方法、标准、成效等方面,积极探索“四种形态”的实现方式,解决好“大多数”和“关键少数”的关系,在注重严管“大多数”的同时,特别要加强对“关键少数”的执纪监督,大胆创新工作模式和方法,形成工作制度,不断促进“四种形态”运用的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

        四、忠诚干净,甘当铁军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胜利召开,开户了从严治党新的征程,同时也为新时期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新的任务,对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每个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把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转变思想观念,化解思想包袱,补齐能力短板,强化责任担当,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要求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我们每个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把“四有”要求融入到党性修养全过程,贯穿于监督执纪各方面,自觉做践行“四有”的表率。心中有党就要对党绝对忠诚,永远把忠诚刻在骨子里。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如果没有对党忠诚作为政治上的‘定海神针’,就很可能在各种考验面前败下阵来。”王岐山同志多次强调,对党忠诚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最根本的政治要求。忠诚才能可靠,可靠才能可信,可信才能堪用。我们每个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的神圣职责,必须具备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心中有民就要坚持执纪为民,秉承党的执政理念,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心中有责就要勇于担当作为,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坚持党性原则、敢于动真碰硬,不当老好人,不怕得罪人,找准职责定位,练就担当本领。心中有戒就要胸怀戒惧,始终把纪律挺在最前面。对于我们每个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党的纪律和规矩既是执纪监督的利剑,更是安身立命的根本。心存戒惧才能做到有纪律、讲规矩、守底线。要把党规党纪视为从政底线,严守纪律、尊崇规范,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编辑:张群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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