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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六中全会精神 努力提升队伍履职能力
定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吴根虎
        日期:2016-12-06       分享+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整体设计,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这一重大政治主题,着力构建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新境界,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建设的新举措、新目标。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对于进一步加强公安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升公安纪检监察机关履职能力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公安机关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部门,要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准确把握《准则》和《条例》的思路脉络,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强化责任担当,强化理想信念,创新工作方法,着力固牢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确保公安队伍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确保正确的建警、立警和用警方向,确保执法规范。

        一、坚持政治建警,着力把打造忠诚警队作为第一要务

        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作为党领导的一支纪律部队,其特殊的政治属性决定了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必须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组织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要把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作为核心。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基层公安纪检监察机关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把从严治党、从严治警方针贯穿于各项监督工作中,坚持不懈加强理论武装,毫不动摇加强党性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广大民警的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在重大政治问题、重大原则问题上心明眼亮,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要强化政治担当,落实党建责任,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与执行各项党纪党规、警纪警规紧密结合起来,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密结合起来,强化“严”和“实”的作风,加强党内监督的领导责任,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要把严明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作为今后一个时期“严守政治规矩、严明政治纪律”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严格落实党内民主集中、组织生活、纪律监督等制度要求,继续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优良传统,不断强化队伍懂规矩、守纪律的行动自觉和思想自觉,确保民警时刻把爱党、兴党、护党、跟党走落实到工作生活的各个环节。各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健全监督执纪问责机制,坚持挺纪在前、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坚持与群众监督有机结合,牢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延伸事前防范、事中监督触角,严把事后问责关口,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触高线,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二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抓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也是全面从严治警的基础,基层公安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会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具体规定,始终坚持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和管警治警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不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要坚持督促各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制度,深挖在遵守纪律、廉洁从警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点”“危险源”。切实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创新方式方法,着力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

        三要把加强党内监督作为常态。要建立健全党委全面监督、纪检部门专责监督、督察部门职能监督、支部日常监督、党员民警民主监督的监督体系,严格落实监督责任,确保党规党纪、警规警纪在全警有效执行,形成党内监督整体合力。要从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入手,开展全程动态跟踪督导,抓源头、促自律,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最大限度让民警不犯错误。

        二、提升履职能力,着力把打造廉洁警队做为第一基础

        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必须坚持学用结合,面对严峻复杂的社会形势,能否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能否冲锋在前、敢打硬战,是检验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履职能力的重要标准,也是全面从严治警的重要内容。一要更加注重自身学习。全体民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养成在学习状态下做事、在研究状态下工作的良好习惯,认真学习领会党章党规、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做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深刻把握治安形势变化和现代警务规律,深入了解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信息科技,深度分析民警思想动态和队伍问题隐患,全面提升抓工作、带队伍的能力水平。对警种部门而言,重点是提升合成作战能力。各警种部门应在合成研判作战的框架下,健全完善合成研判、合成指挥、合成侦查、合成防控、合成处突等工作机制,推动警力资源和信息手段整合融合、共享共用,形成整体作战、合成作战的工作格局。处理好合成与专业的关系,做精做强技术侦查、网上管控、应急处突、舆情引导等专业队伍,全面提升专业化水准。对基层民警而言,重点是提升现场执法能力。根据警务实战要求,完善岗位技能标准,创新“互联网+教育训练”模式,健全菜单式、情景式、案例式的实战练兵体系,突出一线执法民警这一主体,围绕各类现场执法情形,常态开展执法培训、实战演练和比武竞赛等活动,不断提升实战打赢能力。二要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五个过硬”总要求,牢牢把握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深入推进公安队伍自身建设,始终坚守“三严三实”要求,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自觉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勇于担当、真抓实干,着力提高破解难题、治理社会的本领,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重大责任。三要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教育培训,增强法治理念、提升法律素养,使广大民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到实处,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社会、维护稳定的能力水平;完善执法操作规程,强化执法监督制约,确保每一个执法行为和执法环节都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四要全面从严监督。六中全会提出,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公安机关必须把严格监督摆在突出位置,一级抓一级,层层有压力,人人担责任,坚决把严管队伍的要求和责任落到实处。要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做到抓业务与抓队伍相结合、源头预防和严格执纪相结合、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坚持把中层领导干部、基层所队长作为重点,一着不让地抓好监督管理工作,始终保持从严抓队伍、从严抓监督的工作氛围。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健全完善约谈提醒、警示教育、函询诫勉、案件直查等工作机制,定期分析队伍违法违纪风险,真正做到防微杜渐、治病救人。严抓纪律作风检查整治,严查各类违纪违规问题。要落实部门主管责任,常态开展危险源点排摸、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工作,主动发现、主动提醒、主动教育,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队伍中的违法违纪问题。

        三、强化自身建设,着力把打造严深细实纪检监察队伍作为第一要求

        基层纪检干部从事的是党的工作,对党忠诚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最基本要求,敢于担当是忠诚最好的承载、最好的体现。党章赋予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和权力,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以律己,干净做人,一身正气。新形势下,监督对象和内容都很丰富,违纪行为的隐蔽化、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防查意识和能力日趋增强。纪检干部要保持学思践悟的思维模式、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以过硬的能力和作风,适应形势和岗位要求。一要熟悉党内法规。公安纪检监察工作者要熟练掌握《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准确把握案件线索调查程序等办案流程,准确把握违法和违纪的界限。要有法律素养、法治意识,注重把直观、粗浅、感性的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和对本质的掌握,转化为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二要丰富知识结构。公安纪检监察工作涉及公安工作各个领域,对知识结构、能力素质提出了很高要求,加上互联网时代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要学以致用,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抓住问题的本质和工作的关联,掌握线索核查和案件突破等方面的技巧。要把公安专业知识和纪检监察业务有机结合,既用专业知识服务纪检监察工作,又把握执纪监督“四中形态”。三要提升实践能力。要善于把握上级精神,准确领会和运用中央、省委相关政策,在监督执纪问责中体现中央、省委的精神;善于发现问题,在工作生活中主动关注民警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前端;善于总结提炼,养成善于总结、善于提炼、善于琢磨的习惯,把好的做法提炼出来。(编辑:张群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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