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的历史节点,在全面深化改革、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是党和国家根本利益所在,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根本保证。对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对全党团结一心,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一名纪检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全会精神。
一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章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中央纪委二次、三次、五次、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密切联系党史、国史和中华文明史,紧密结合世情、国情、党情,深刻把握思想理论脉络和历史文化源流。要以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把精神学深悟透,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经常检查和弥补自身不足。特别是要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实事求是、推动科学发展、密切联系群众、加强道德修养、严守党的纪律等方面为广大党员作出表率。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厉行工作规程,做到令行禁止。要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规定,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亲近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通过深入系统学习,旗帜鲜明讲政治,做树立“四个意识”的表率,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
二是要坚决贯彻,带头实践。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继承和创新相统一,是全面从严治党、标本兼治的重大制度成果。对全会通过的《准则》、《条例》,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在行动上要更严一格、更紧一扣,要带头实践好《准则》,贯彻落实好《条例》,在工作中找准职责定位,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深刻领会两部党内法规的精神实质,要把自己摆进去,带头贯彻执行两部党内法规,认真查摆和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发现贯彻落实两部党内法规不力的问题。在执纪监督过程中,敢于担当、勇于直面矛盾。始终保持疾恶如仇的凛然正气,做到铁面无私、刚正不阿,敢于碰硬、坚持真理,面对各种诱惑都能一身正气、不为所动,面对各种阻力和压力都能百折不挠、毫不退缩。树立强烈的创业意识、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以改革创新精神研究新情况、探索新办法、解决新问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到思想正派、执纪公道,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行为正派、待人公道。发扬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以忍辱负重、甘为人梯的品性和宽厚待人、包容他人的胸襟,对待同事、对待工作、对待生活,虚心听取别人的批评意见,勇于修正错误,努力做一名合格的纪检干部。
三、聚焦主业,敢于担当。要以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契机,结合工作实际,调整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及时总结工作方法、手段、渠道方面的变化,找准定位,丰富线索来源渠道,规范执纪审查工作,抓好具体工作。要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认同核心,在政治上维护核心,在行动上紧跟核心,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保持政治定力,大力弘扬伟大长征精神,把全面从严的要求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在监督上体现全面从严,着力发现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督促监督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执纪上体现全面从严,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作用,把纪律挺在前面,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在问责上体现全面从严,抓住“关键少数”,对在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中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要在思想上、行动上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要结合工作实际,聚焦主业主责,做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的纪检干部。(编辑:张群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