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定区纪委严格落实“三转”要求,把乡镇(街道)纪(工)委办案“零突破”作为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硬性指标,通过明确任务、强化培训、约谈问责、协作办案等措施,指导乡镇(街道)纪(工)委自办案件2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9人。目前,全区21个乡镇(街道)现已全面实现办案“零突破”。
明确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年初,区纪委与21个乡镇(街道)分别签订了《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细化明确了目标任务、靠实了工作责任。特别是对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突破“双零”作出了明确要求,对“零突破”的乡镇(街道),年终考核不能评定优秀等次、纪(工)委书记不得提拔重用,切实靠实了基层纪(工)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
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执纪能力。紧盯乡镇(街道)纪检干部业务不熟,不会监督、不会办案的现状,区纪委有针对性的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1期,从办案实践、案件线索筛选、调查取证方法等方面强化业务能力培训。同时,采取“以案代训”的方式,分期抽调28名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区纪委监察室案件调查,跟班锻炼,学习办案的技能技巧,从根本上解决了不会监督、不会办案的问题。
强化约谈问责,持续传到压力。实施对“零办案”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定期约谈制度。根据乡镇(街道)纪(工)委自办案件进展情况,区纪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召开两次集中约谈会,对“零办案”基层纪(工)委书记提出了明确要求,持续传到压力和责任,督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有问题发现不了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查处是渎职”的理念,把主要精力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上来。
开展协作办案,增强工作实效。各乡镇(街道)纪(工)委紧盯基层惠农政策资金落实中群众的信访反映,认真梳理问题线索,按照《办案协作区实施办法》,及时与区纪委相关监察室联系,指导帮助协作区内乡镇(街道)对有关信访案件线索进行初核和立案调查,有了提高了办案合力,增强了办案实效。目前,全区21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全面实现了十八大以来办案“零突破”目标。(编辑:张群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