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岷县纪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对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变异反弹,确保“两节”风清气正做出专题部署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相关规定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大对党员干部教育力度,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把纪律作风建设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做到自警、自醒、自勉,时刻做到不越线、不触纪。
二是严明纪律规矩,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沿,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学规定、提要求、打招呼、上紧弦,从严要求自己,规范自身行为,防止出现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
三是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要求各乡镇各单位充分运用“舆情监控、电话举报、信访举报、督导巡查”四位一体的工作网络,强化来电、来信、来访、网络“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建设,认真受理干部群众监督举报。同时,县纪委安排专人负责“7722506”信访举报电话,在“岷县纪检监察网”设立举报专栏,及时受理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查顶风违纪行为。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突出工作重点,紧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同时,县纪委抽调国税、地税、审计、财政等部门人员成立专项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对各超市、酒店、农家乐和各乡镇、各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各类顶风违纪行为。
五是落实“一案双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坚持“一案双查”,对“两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未安排、未部署、未检查或流于形式或者对违规违纪行为压案不查、袒护庇护甚至干预案件查处工作的,要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党委(组)的主体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对纪(工)委、纪检组履行专责不力或者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纪(工)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供稿:马小兵 编辑:张群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