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渭源县将健全工作机制,靠实工作责任作为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不断将反腐倡廉建设向基层延伸。
一是建立了目标管理机制。为了明确乡镇纪委的目标任务、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县纪委与16个乡镇纪委签订了《乡镇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目标管理责任书》,为充分发挥乡镇纪委在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提供了制度遵循。
二是建立了工作责任机制。为了有效破解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不准的问题,制定出台了《渭源县乡镇纪委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列出了乡镇纪委7个大项24个方面落实监督责任的具体目标任务,靠实了乡镇纪委的工作责任。为了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制定出台了《关于对乡镇及县直部门纪委(纪检组)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纪检组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的意见》,从总体要求、工作责任、报告制度、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乡镇及县直部门纪委(纪检组)、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纪检组进一步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是建立了提名考察机制。为了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制定出台了《渭源县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及县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检员)提名考察办法》,使全县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及县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检员)提名考察有了制度遵循,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为了加强对乡镇纪检专干的教育监督管理,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纪检专干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乡镇纪检专干由乡镇纪委提名经乡镇党委会讨论同意后报县纪委,县纪委考察并经相关会议同意后下发批复,为加强乡镇纪检专干的监督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是建立了监督检查机制。为了充分发挥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职能,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的监督制约,制定出台了《渭源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工作办法》,从监督对象、工作职责、相关要求等几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派出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提供了制度依据。
五是建立了考核考评机制。为了督促乡镇及县直部门纪委(纪检组)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修订完善了《渭源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通过平时检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等方式,将乡镇及县直部门纪委(纪检组)的履职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六是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为了严明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力度,制定出台了《渭源县执纪问责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了问责主体、问责对象、问责方式、问责程序、问责权限及问责结果的运用,有效提升了执纪问责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水平。(编辑:张群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