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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尹海林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日期:2017-01-20       分享+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天津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尹海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尹海林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在私人会所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违反廉洁纪律,明显低于市场价购买住房,谋取私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审批项目,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尹海林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

  尹海林简历

  尹海林,男,汉族,1960年4月生,天津市人,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南开大学经济学系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天津大学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

  1983年清华大学建筑系建筑学专业毕业后,先后任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体规划所规划师,天津市城乡规划设计院规划师、六室副主任,市规划设计管理局(市土地管理局)总体规划室主任助理,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市规划设计管理局(市土地管理局)局长助理、副总工程师、综合业务处处长。2000年起,先后任天津市规划设计管理局(市土地管理局)、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市规划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2007年任天津市规划局局长。2012年5月起,任天津市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规划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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