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胜利召开一个多月来,我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体学习和认真自学,力求领会全会的精神实质,力求紧密结合自己工作的实际,坚持以全会精神为指导,把全会精神落实到自己的实际行动中,把学习成果体现在具体工作中。下面我结合实际谈几点自己的学习体会。
一、深刻领会全会精神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全党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首先要做到对党绝对忠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率先向党中央看齐,向习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必须率先坚持“四个服从”,做到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决不打折扣、搞变通;必须率先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以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的精神和态度体现对党中央的忠诚。
二、加强党性修养 培养带头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指出,高级干部必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加强党性修养,追求道德高线,明确党纪红线,守住法纪底线,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必须增强思想教育的战斗性,把握意识形态斗争的主动权,坚持在正面教育的同时加强思想交锋和斗争,培养带头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积极占领思想、文化、舆论阵地,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帮助党员干部澄清模糊认识、划清是非界限,达到正本清源、固本培元的目的。对我们党员干部而言,接受监督就是给自己安装了一道“防火墙”,可以约束自己不犯或少犯错误,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党和人民负责。自觉接受监督必须做到乐于接受监督、敢于接受监督、善于接受监督。
具有共产党员的称号,就意味着具有了光荣的政治角色,就成为伟大政治组织的一员,当然就要为这个政治组织的主张而奋斗。政治上的坚定、行动上的自觉,源于理论上的清醒。党章明确了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和奋斗纲领,明确为党的纲领和目标奋斗的途径和要求,为党员讲政治提供了最基本的遵循。弄清楚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把握共产党员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坚定不移、矢志不渝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确立和强化铁一般的理想和信念,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作为党员干部,我一定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固树立规矩意识,用“六大纪律”校正思想之标,自觉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始终坚守党性立场,把握法纪底线,切实做到办事公道、为政廉洁。
三、牢记总书记的教导 干好本职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作为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就必须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八个着力”要求,认真分析研究当地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聚焦发力,始终做到勤政务实为民,全力推动改革发展,带领群众共同奔小康,建设幸福美好新陇西。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责,就是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惩治腐败,维护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犯,为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一是审理了一些违纪违法案件,惩处了一些违纪违法人员,对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起到了一定的教育作用。二是按照乡案协审制度,协助和指导乡镇和县直单位开展案件审理工作,有力提高了基层单位办案水平和案件审理质量。三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与违纪人员所在党组织联系,及时对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期满的违纪党员按期恢复了党员权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对行政处分期满的违纪人员先后办理了解除处分的手续;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协助相关部门对事业人员处分期满的违纪人员办理了解除处分的手续。四是加强与司法机关的相互衔接、密切协作,对涉刑人员给予纪律处分,职务和工资待遇等都已督促落实到位;对受到行政处罚的党员给予纪律处分,做到纪与法的无缝对接,确保纪律处分全覆盖、无遗漏。五是严格审核,把好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审查关。对年终考核以及评优选先、提拔重用的党员干部职工进行认真细致审核,严格把关,对受到纪律处分和其他措施的人员按规定“亮红灯”,建议暂缓提拔或取消评优选先资格,真正体现了党纪政纪的刚性和严肃性。(编辑:张群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