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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认真履行纪委职责
安定区青岚山乡纪委书记 冉辉荣
        日期:2017-03-07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委聚焦主责主业,持续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推进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今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明确指出,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党章规定了纪委的3项主要任务和5项经常性工作,概括起来讲就是监督执纪问责。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从“专门机关”到“专责机关”反映出监督执纪问责不仅仅是纪委的权力,更是担负的重大责任。作为纪委工作人员,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这一神圣伟大的职责,要切实加强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正确认识党内监督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正风肃纪,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民心所向、众望所归,但是强化党内监督必须清醒地认识目前党内监督还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监督主体老好人思想严重,怕得罪人;监督对象态度不够端正,认为上级监督是对自己的不信任、监督影响工作效率和发展,因而排斥监督。二是监督重点不突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太虚、太浮、太远,对重点环节和部位权力行使监督滞后,往往在问题暴露后才介入检查。三是信息沟通渠道不畅。对监督对象社交、生活圈的知情范围有限,使监督难以到位。四是缺乏监督合力。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人大监督与纪委监督单打独斗,问题线索没有形成共享机制,监督检查没有形成合力。

        二、明确纪委在党内监督的具体职责和任务

        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纪委工作人员开展党内监督,一要加强对同级党组织和干部的监督。《条例》明确规定了纪委监督的四类对象: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会、党委的工作部门、下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虽然以前也要求纪委监督同级党委,但是以地方党委为主的领导机制使纪委开展监督的效果不够明显。这既要求各级党委全面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进一步改革纪检监察体制,又要求各级纪委切实落实“三转”要求,突出主业,破解执纪监督难题,使纪委的监督职责在紧扣党章规定的前提下探索新的方式、提到新的高度,把监督范围由集中查处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严重问题拓展推进到查处不作为、慢作为等隐性问题。二要落实好双重领导机制。明确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是落实双重领导机制的核心,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对下级纪委书记和副书记行使人事任免权是关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推动党的纪委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条例》中进一步明确双重领导,这是对改革成果更高一层的巩固。落实双重领导机制,还要求纪委在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过程中及时向同级党委报告。三要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条例》既赋予下级纪委“发现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问题,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的权力,又明确提出新的要求:下级纪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1次工作,每年向上级纪委进行述职。既为下级纪委指明了开展具体工作的方式方法,强化了上级纪委的领导,又委以下级纪委重任,传导了责任和压力。四要明确工作重点。《条例》重申了纪律检查机关“必须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反复强调政治纪律是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11月8日,中央纪委驻中央宣传部纪检组组长傅自应在开展对我省巡视“回头看”动员会上明确指出要聚焦坚持党的领导,落实政治巡视要求,重点是深入了解省委领导强还是弱、政治定位准不准、政治觉警高不高以及加强党的建设的虚实。这是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也是对各级纪委开展工作的明确要求。作为基层纪委工作人员,一定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在监督检查过程中突出重点,聚焦难点。

        三、准确把握执纪监督问责的方式方法

        作为基层纪委工作人员要善于挖掘问题线索,要认真对待每一件信访案件、每一个电子民生平台工单,要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从每一个细节中发现问题,对社会反映突出的问题深挖细掘,对重要检举事项应当集体研究。要定期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分析原因,认真整改。对党员干部的一般性违纪问题,应当及时找本人核实,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讲清问题,绝不搞不教而诛。对没有发现问题的要及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澄清,消除不良影响。执纪审查要切实查清违纪事实,绝不能搞莫须有,也不能将政策疏漏和冲突造成的不良影响生搬硬套到党员干部头上。执纪审查要注重思想感化,让审查对象从学习党章入手,从理想信念、党性原则、作风纪律等方面检查剖析自己,以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重失职被问责的,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的腐败问题,应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达到惩前毙后的目的。(编辑  张群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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