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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代训 跟班学习
——以干部培训创新提升县级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能力
        日期:2017-03-09

        “原来从事案件审理工作,总是认为这件工作在整个纪律审查过程中处于边缘位置,只是在收集案件室提供的案卷资料,整理成册,再根据常委会意见拟办处理文书。但是在‘以案代训’过程中,通过参与市纪委案件审理室的具体业务工作,完全转变了过去对于审理工作的认识,审理工作重程序、重证据、重线索,阅卷审卷不仅是对收集资料的整理,更是对查案过程的全程分析研判,责任重大,一点点的疏忽和漏缺,都会对干部本人造成影响,真是得有百倍的责任和耐心。”在市纪委案件审理室参与“以案代训”的陇西县纪委审理室主任刘世亮如是说。

        “以案代训”是市纪委常委会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提升县级纪委办案能力和工作水平,更好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在今年探索开展的一项干部培训创新举措。培训从2月份开始,截至年底结束,旨在通过以干促学、以学践行的培训模式,打破过去干部培训中传经授课、研讨交流等传统方法,增强培训的有效性和实用性。在具体工作中,坚持用活理论,融入实践,知行合一,提升能力的培训理念,通过抽调县区纪委、纪检组干部定期轮流到市纪委参加执纪审查、信访举报、案件审理、对外宣传、巡察督查等具体业务, 转变工作环境和工作思维,全身心投入到市纪委机关干事创业氛围中来。培训时间原则上以2个月或一个办案周期为期限,针对参训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岗位性质,将他们对应调配在机关各部室不同的业务岗位上接受实战锻炼。各部室负责人也充分利用业务优势,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将所学所长毫无保留地予以传授,引导他们尽快融入机关工作,熟悉业务流程,了解工作要求,遵守工作纪律。培训注重实战效果,通过培养严谨高效的执纪理念,全面掌握纪律审查依据准绳;热情平和的接访态度,回应广大上访群众各类诉求;细致详实的审查方法,提炼案件审理程序标准;开拓创新的宣传精神,探索开辟对外宣传新形式新媒介;走访体察的责任意识,发现纪律作风违纪问题。总之,要让参训人员真正在实践中提升政治素养,提高效率效能,切实增强执纪水平和办案能力。

        培训结束后,市纪委组织部还要会同相关部室对参训人员进行考评,做出培训鉴定并寄送派学单位。各县区纪委也高度重视这项培训,将其作为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专业素养,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统筹安排,主动参与,并结合工作中的劣势弱项,选派有培养潜力,有责任担当的干部参加“以案代训”。截至目前,各县区纪委已先后报送了总计43人的培训计划,培训范围涵盖县区纪委机关、综合派出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供稿  张杏村  编辑  张群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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