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林业局反馈常规巡察情况,同时提出整改建议。巡察组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2016年12月上旬至2017年1月下旬,通过召开动员大会、组织民主测评、开展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访、查阅有关资料、核查账务账目、组织明察暗访、走村入户调查、进行信访初核等方式,对市林业局及三个直属单位进行了巡察,巡察期间共查阅档案资料2184份,进行走访和个别谈话39人次。巡察组指出,市林业局及直属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作风建设和权力运行等方面还存在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四条整改建议: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上,要认真对照“3783”主体责任体系、“866”衡量检验标尺、“111”督查落实细则,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结合实际,抓具体细节,制定完善管用的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具体措施,采取约谈和检查考核等方式,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纪律严起来,加大整改力度。在作风建设上,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坚持纠正“四风”,加强对下属单位作风建设的监管,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加强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在权力运行上,要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梳理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全覆盖”。在整改任务落实上,要用好巡察成果,着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严格整改时限,一般问题整改不得超过两个月,特殊问题需报市委第三巡察组批准,可延长时限但不得超过一个月,务必于六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市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一一认领,并表态讲了四点意见: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局党组要针对三个方面的问题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制定专题整改方案,深层次剖析问题发生的原因,找准原因制定措施,强化组织领导责任到人,确保尽快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坚持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三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落细主体责任。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树立旗帜鲜明、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包括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持续发力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是坚持真抓实干,全力推进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抓好项目争取、项目资金监管;抓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保证质量全面完成各项林业工作任务。
市林业局局机关全体职工、各直属单位班子成员50多人参加。(编辑 张群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