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纪委针对村监会职能发挥不力的问题,通过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创新监管模式、加大教育培训,充分发挥村监会对村内重大事务的监督职能,让村监会“能”监督、“会”监督、“善”监督、“敢”监督。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让村监会“能”监督。各乡镇党委、政府严把好村监会主任准入关口,将政治思想素质高、群众公认度高的村党员代表选为村监会主任。乡镇纪委加强对村监会的业务指导,全力支持村监会履行职责,发挥村监会日常监督职能;积极为村监会开展工作提供各种支持,确保每个村监会有必须的办公条件和设施。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让村监会“会”监督。村监会紧扣重点对决策程序、村务公开、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监督,对监督事项要逐项明确监督要点、关键环节和监督方式,实现村务监督的“菜单式”操作。村党支部每季度组织一次村监会主任例会,总结本季度工作,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同时明确下季度村务监督的主要内容。
三是创新监管模式,让村监会“善”监督。村监会主动把村务监督的触角更多地向村务、党务及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拓展;转变监督方式,变事后盘点为全程跟踪,通过“事前介入(列席村两委会议,参与决策),事中跟踪(参与决策执行过程),事后检查公开(审查财务收支、资产处置等,并督促及时公开)”的方式,把工作重点放在事前防范和事中监督上,切实解决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是加强教育培训,让村监会“敢”监督。县纪委定期不定期对全县各村监会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去年对工作懒、散、慢,不作为、乱作为的15名村监会主任按照程序进行了罢免。同时,结合“两学一做”和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活动,加大对村监会学习党规党纪的培训,让村监会的职能得到更好的发挥,切实做好第一线的监督和助推精准扶贫的能力水平。(供稿 郑贵波 编辑 张群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