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定区纪委积极探索推行统一受理、统一评估、统一分转、统一督办、统一归档的“五统一”工作法,着力强化案源线索管理,全面实现了案源线索入口登记规范、分流去向明确、核查结果清楚、查阅档案齐全的规范化管理。2016年,共受理各类群众举报230件,同比增长50.3%,统一评估172件,初核案件线索114件,同比增长7.6%。
一是统一受理。纪委信访室在集中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举报外,对上级转交办件和机关其他职能室组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领导批办件及通过监督执纪、查办案件等渠道获得的案件线索,一律由信访室专人受理登记,建立问题线索台账。
二是统一评估。纪委信访室定期不定期地对拟批办案件线索在初步过滤筛选的基础上,及时提交评估领导小组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按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种类型分类处置。同时,坚持每半年清理一次存查线索,深入分析研究,尽可能地挖掘存查线索中隐含的信息,查找有无新的可查点,有效杜绝了“存而不查”现象的发生。
三是统一分转。对评估后的案件线索,纪委信访室及时提出拟办意见,呈送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阅批示后,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分转案件承办的机关室(组)和相关单位办理,并将线索移送案件监督管理室进行登记,有效防止了因多头受理、分散处置所造成的案件线索遗失、泄密、重复查处的问题。
四是统一督办。针对各职能室在上报案件检查报表时缺乏横向沟通,造成上报数据不全不准的问题,区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分转到相关室(组)和承办单位的案源线索跟踪督办,全程监督,确保署名举报、上级要结果的案件以及立案调查的案件都能按期结案,按要求上报。
五是统一归档。按照规范信访案卷资料、便于查阅档案的要求,对分转到各室(组)的案源线索,在初核了结及立案查处结束后,案卷相关资料由调查组负责整理装订成册及时交案件监督管理室集中统一编号、归档管理。(供稿 杨攀峰 编辑 张群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