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岷县召开政府系统集体廉政谈话会,县纪委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必须牢固树立“公款姓公、公权为民”的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解决好“权从何处来、权为谁而用”的问题。要真正实现“严以用权”,切实做到敬畏权力、慎用权力、为公用权、依法用权、履责用权、务实用权、刚直用权、阳关用权、廉洁用权、公正用权。
二是必须深刻理解“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常态。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充分理解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动辄则咎成为常态,不感情用事,不存怜悯之心,敢于较真、“叫板”。要准确把握“六个从严”,做到抓思想从严、抓管党从严、抓执纪从严、抓治吏从严、抓作风从严、抓反腐从严,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认真学习、全面掌握《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切实将各项规定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是必须认真实践“挺纪在前、忠诚担当”的要求。忠诚不光要体现在表态上,还要体现在行动上,更要落实在效果上。政府系统的各级领导干部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切实把发展好、维护好、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勇于担当起应该担当的责任。要运用好、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做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谈话函询,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供稿 曾成和 编辑 张群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