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职责,整治“庸懒散慢混拖卡”行为,渭源县纪委按照《渭源县“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大力开展明查暗访活动,严查违纪行为,端正工作作风。
强化职责,促落实。由县纪委牵头制定明查暗访工作方案,理清思路,严格落实明查暗访工作任务。创新明查暗访工作机制,加强对明查暗访工作的领导,由一名县纪委常委、两办督查室主任分别带队组成3个督查组。督查采取暗访为主、兼顾明查的方式开展工作。暗访主要通过随机突访方式开展,明查则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情况介绍等方式进行。督查地点不公开,提前密封,到达督查地点后由牵头人员随机分发,统一拆开,并要求督查人员关闭手机,以确保督查的随机性和保密性。
明确任务,督重点。明查暗访内容包括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任责任、“三查三治”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干部纪律作风建设情况三个方面。重点督查与下级党组织签订从严治党责任书或细化责任指标情况,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落实本乡镇、本部门“一台账两清单”制度的情况,“三查三治”纪律作风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考勤管理、上班秩序情况等问题。坚持“发现的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的原则,对拟通报的问题反复核查,保证其严肃性、公正性。
明确措施,促整改。针对在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限期3天内上报整改情况,并有相关人员的处理情况。督查结束后,县纪委将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同时,将督查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使被通报的单位、个人深刻认识到存在的错误和缺点,对照问题促整改、定措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早发信号,早打招呼,早敲警钟。(供稿 陈慧 编辑 张群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