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漳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职责定位,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坚持筛、寻、挖、查、集五字方针工作法,不断拓宽党员干部问题线索来源,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一是信访举报中“筛”线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定期对信访举报线索进行梳理,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标准进行处置,切实把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受理信访举报14件,其中初步核实11件,函询3件。
二是扶贫领域中“寻”线索。围绕全县脱贫攻坚战役总体部署,把聚焦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作为纪律审查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强化问题导向,制定了《2017年漳县扶贫领域专项巡查工作方案》,成立了4个专项巡察组,采取重点抽查、随机检查、明察暗访、信访接待等方式,对全县13个乡镇135个行政村和5个社区进行了专项巡查。共发现问题146件,其中问题线索55件,反馈乡镇整改类问题91件。持续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共查处违纪问题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为全县脱贫攻坚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三是纪律审查中“挖”线索。注重从典型个案中深挖连带线索,认真分析研究案件的每个细节,顺藤摸关,透过暴露出的问题,深入挖掘隐藏在其后的违纪违法线索,从中发现新的问题线索,扩大办案成果,查出案中案。2016年以来,从纪律审查中挖掘新的问题线索2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3人,提醒谈话1人。
四是作风建设中“查”线索。县纪委结合“三查三治”专项行动,严查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不力和“四风”问题,不断强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释放从严执纪的强烈信号。今年以来,共查处上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件,问责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3人;查处上报“四风”问题10件,问责2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人,诫勉谈话5人,约谈3人。
五是部门协作中“集”线索。县纪委充分发挥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通过与公检法、审计等部门沟通协调,实行案件移送和协作配合制度,多途径、全方位、深层次受理和挖掘案源线索,推动形成查办案件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整体联动的协作构架。2016年以来,司法机关向县纪委移送问题线索2件,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人。(供稿 郑贵波 编辑 张群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