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生根,近日,岷县法院制定了《岷县法院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岷县法院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岷县法院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岷县法院内设各部门(法庭)负责人责任清单》、《岷县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责任清单》、《岷县法院兼职廉政监察员责任清单》等六个责任清单和《岷县法院审判执行人员权力责任清单》一个权力责任清单,厘清了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责任清单分别对岷县法院党组、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等7种对象进行定责明责,内容涵盖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六大纪律”、加强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风建设、权力制约和监督、源头治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清单共计99项,其中院党组责任清单20项、党组负责人23项、其他班子成员各15项、内设部门(法庭)8项、纪检组11项、廉政监察员7项、审判执行人员15项。
责任清单的制定体现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理念,形成了党组主抓、纪检监督、责任到人的工作格局,有力促进了管党治党的常态化和制度化,真正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了实处。(供稿 张鑫 编辑 张群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