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岷阳镇岷峰村原党支部副书记王银德、原会计于新平套取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的问题。2015年12月县扶贫办下发对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存在问题进行专项整改的文件,要求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财政供养人员的包括村干部,要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户管理。在整改期间王银德私自将建档立卡信息中自己的姓名改换成其外甥女王庆红,于新平私自将建档立卡信息中自己的姓名改换成其兄弟于新安,二人将其家属继续纳入贫困户,于2015年10月份套取精准扶贫专项贷款5万元。王银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其党支部副书记职务;于新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辞去岷峰村会计职务。
2.茶埠镇瓦珠村村委会主任白彭绪索取贫困户扶贫贷款的问题。2015年11月,在该村贫困户白某某不愿意办理扶贫贷款的情况下,白彭绪以自己担保和负责办理为由说服白某某,并为其办理扶贫贷款3万元,事后白彭绪分得1万元。白彭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退还该贫困户。
3.清水乡上崖寺村村委会主任禄明珍滞留养老保险的问题。在2016年度上崖寺村养老保险收缴工作中,禄明珍负责收缴本村三社的养老保险金,截止2016年12月31日,禄明珍未将三社9户群众17人已收缴的3100元登记造册,长期滞留,给群众造成损失。禄明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滞留资金已退还群众。
4.禾驮乡随固村原党支部书记蒲万选、原村委会主任蒲涌财、原村会计蒲根昌冒领群众粮食直补问题。2009年,蒲万选、蒲涌财、蒲根昌三人利用职务之便以村委会名义上报乡财政所,将村民的土地记在自己名下,并享受这些土地的粮食直补资金,(其中:2009年至2016年,蒲万选虚报土地28.35亩冒领粮食直补资金7373.27元,蒲涌财虚报土地18.66亩冒领粮食直补资金4853.09元,蒲根昌虚报土地40.4亩冒领粮食直补资金10507.23元)。蒲万选、蒲涌财、蒲根昌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将违纪钱款全部上缴,所涉耕地全部归还相关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