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漳县纪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要求,坚持自我监督,强化职责,以严格考核问责、强化责任担当、规范执纪程序、从严监督管理为重点,着力锻造纪检干部队伍,努力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一是上下联动,强化考核问责。县纪委以建立科学管用的纪律检查工作综合考评机制出发点,与各乡镇纪委和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签订责任书,把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任务、各个工作环节进行科学考核,特别是注重业务流程、工作步骤、上下衔接、方式方法等方面的细化考评,并将考评结果纳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工作效能、班子成员履职尽责等方面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评先选优、进退留转、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二是宽严相济,激励责任担当。坚持多渠道、严要求、高标准的人才培养机制,严把干部准入关,仔细筛选和选拔对党忠诚、公道正派、敢作敢为的干部进入纪检监察队伍,定期开展乡镇纪委书记工作例会,强化党性教育,加大业务培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同时,注重培养纪检干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能力和水平,鼓励其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做到真抓真管、严抓严管。
三是严密程序,突出刚性约束。针对当前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执纪中多凭主观经验行事,规则和程序意识不够严谨,职责交叉混乱、安全保密意识不强等问题。县纪委按照《工作规则》要求,印发《工作规则流程图》,规范工作程序的同时,以程序约束执纪权力,突出案管室集中管理、动态分析、统一协调等职能,充分发挥执纪审查领导小组的优势,定期听取执纪审查工作情况,分析问题、研判动向、加以整改。
四是标本兼治,增强自我监督。县纪委紧盯监督执纪工作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通过理论学习、交流讨论、调查研究、反面警示等,着力强化对执纪人员党性修养、职业素养和个人涵养等方面的教育熏陶,着力解决个别执纪人员作风不实、纪律规矩不严,不敢担当、不负责任等问题,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惩处,以严格的内控管理保持队伍纯洁,坚决防止“灯下黑”,努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纪律严明、对党忠诚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供稿 郑贵波 编辑 张群强)